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简称“非师范生”)和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教师资格考试多在申请认定前3~6个月举行,请提前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了解考试政策和考试安排。其联系方式可查看本网站“各省份认定工作网站”和“联系电话”栏目。
这四个省份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凭毕业证书或学业成绩单(仅限应届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等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拟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对应的,须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
(四)体检合格
身体检查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当年认定工作通知中,都会将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