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6人;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4人。
具体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应聘 “蒙汉兼通”岗位的《综合应用能力》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要求应聘人员“汉文部分”须使用汉文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面试试卷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2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本科高校工作经历指在本科高校工作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工作经历;
(10)学历、学位要求:在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报名开始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之前报名开始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之前报名开始之日前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 “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