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有关于学校责任范围的界定。所谓学校责任范围,就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伤害事故要界定为学生伤害事故。《办法》对学生事故作了如下界定,学生伤害事故是在学校实施
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了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这一概念首先从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明确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畴,而与管理职责无关的学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同时,这一概念也将伤害事故的概念限定在造成人身损害后果。其他校园事故或者教师个人的侵权行为,排除在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之外。有关问题将通过制定其他的相关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和解决。
(2)本案属于学校责任事故。该学校的教室明显有不安全因素,同时,学校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致学生能够在该不安全的教室玩耍而造成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有关人员的行为明显构成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学校还应当对受害学生或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进行处理。这里主要分析民事赔偿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ll9 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可以肯定,学校对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学校是该伤害事故的赔偿主体。三、写作题
【参考例文】
论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当前,新课程改革越来越深入,也越来越多地暴露出传统教学中的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的问题。新课程改革要求要充分发挥和体现学生的主动学习、积极探索的精神,然而这恰恰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因此,对于广大教师来说,当前最亟须解决的就是如何通过自身的努力,提高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如何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
其实这是一个很浅显、很基本的道理,或许我们多数教师在 E1 常教学工作中都会重视这个问题,但我这里要说的是教学的起始阶段,教师要能够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在认真分析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状况之后,将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对照起来,进行适'-5 的调整,用学生最容易理解的方式、用一些最感性的内容使学生掌握最基本的道理,然后再一步步将内容升华、扩展。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学习也一样,如果一上来就学一些深奥的理论,生涩难懂,就会使一部分理解能力较弱的学生感到学习困难,从而逐渐失去学习的兴趣和信心。
二、情景创设,引起关注
恰当地运用生活中的实例,引起学生对问题的关注,进而产生探求问题所在的求知欲,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是引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