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九、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检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62341、0991-4362359、0991-4366173、0991-4362676
十、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362637
联 系 人:赵老师、伊老师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