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滨海新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为满足滨海新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招聘单位
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2019、2020年毕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离校未就业的人员;2018、2019、2020年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民政事业,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⑹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⑺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index。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9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10日16:00
(二)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
聘用及待遇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新村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
为进一步落实市禁毒委《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天津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新区禁毒工作,完成全国禁毒示范城区创建任务,区政府批复了区禁毒委提出的“由街镇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请示。为确保街镇按照批复意见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及各街镇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禁毒工作人员,共计6名。
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禁毒工作人员。
待遇和人事关系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并择优录用,本次招聘成功上岗人员,将采用人才派遣模式,人员经费为每人每年6.5万元(包含五险一金),所需资金城市街道纳入各街年度财政预算。人事关系由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管理。公司和街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与录用本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心禁毒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25至35周岁(1985年02月03日--1995年02月05日)的滨海新区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