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区)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审批聘用
1.各县(市、区)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由市(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
聘用通知下达后,各县(市、区)应尽快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
九、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附件:(见原文)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
2.脱贫县(市、区)名单
3.关于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加分有关政策的公告
4.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5.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
6.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7.健康情况声明书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31日
鄂州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截图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