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滨州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滨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在滨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报相应的面试科目,报考的面试科目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时需自带与面试科目一致的教材。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8日至21日,其中,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时间为:4月19日-2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选择滨州市(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面试考区的考生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须在滨州市。“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1”。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有关要求,详见《实习支教师范生面试报名说明》(附件1)。
3.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选择考区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考区选择错误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现场审核
考生应在4月20日-22日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确认:报考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考生在滨城区,北海经济开发区考生在无棣县)审核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具体安排参见各县区教育信息网;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考生、需现场确认的实习支教师范生,到滨州市教育局(滨州市渤海十六路699号,滨州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滨州学院符合高中或中职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滨州市教育局确认,报考初中、小学及幼师的考生在滨城区教育局确认。
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受理范围和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确认点信息发布网址、咨询电话及现场审核确认点安排等请见附件2。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资格审核要求请见附件1。
现场审核时,考生提交材料如下: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在读生可提交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
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实习支教4个月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师范生,未以实习支教生身份报名参加过面试的,需凭实习支教合格证明及公告中第(二)部分第3条规定的现场审核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确认。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截止时间:4月23日下午17:00
2.缴费要求:
所有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提醒:多人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上缴费时,请勿在同一浏览器同时登录多人账户操作,否则可能导致一人缴费多次而其他人缴费不成功的情况。
3.收费标准
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考试费一旦缴纳,即入省级国库,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5日-21日。
(五)参加面试
1.考试时间
全省面试开始时间统一为2017年5月20日,考生面试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