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1月14日——1月17日;网上审核时间∶1月14日一-1月18日17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9日24时;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3月8日—-3月13日;笔试成绩公布时间∶4月15日。
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ntce.neea.edu.cn),包括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站,中国教育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
4.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石油局考生可选择海西州考区填报),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类别和科目。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居住证上只有身份证号的居住证编号填身份证号即可),否则后果自负。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考生姓名书写是否正确等进行审核)。考生可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