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0日23时至9月30日18时期间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身份证)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其中报名证件照片为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报考人员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登录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报考人员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填有省内户籍和省内经常居住地的,系统自动分类为户籍地报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按照类别选择“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或“解约定向培养士官”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解约定向培养士官”直接进入专项报名通道,仅限报考生源地省份消防救援队伍。
报考人员也可到四川省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参观营区装备设施和工作生活状况,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如遇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对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10日前将本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送至省招录办,按照规定的专业范围、标准条件组织审核后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省招录办于9月20日前报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条件和程序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符合招录条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399号(省森林消防总队训练大队)。
2.网上初审及结果查询。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未完成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发现本人报名信息不完整的,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报名信息修改须于9月20日前申报,9月21日0时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请,申请修改报名信息仅限1次。报考人员自行查询网上初审情况,自行打印准考证。
3.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报考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限四川省外户籍)市(州)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招录办〕现场复核公告,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报考人员还需携带居住证)、准考证、居民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团关系证明、表彰奖励、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对被批准取得报名资格的特殊专业人才,还须持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现场复核公告在各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公开发布〔各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及联系(咨询)电话〕(附件2),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