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补充录用干部公告》及职位表将于5月15日在“专题网站”和应急管理部官网公布,以最终公布职位信息为准。

六、 报考条件
本次补充录用干部对象:为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未被录取者(考试分数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除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外,各类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批次统一录取,录取当年直接入学就读本科学历教育(除保留学籍应征入伍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按正常教学计划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报到证。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9、2020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下同),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各类报考人员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有关要求;
2、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各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须为相应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下设专业或指定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同一专业、同一院校颁发);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4、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5、具有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
6、具有服现役经历的须服役期满。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录: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重修)不及格的毕业生;
2、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3、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烈士子女;
2、具有服现役经历人员。

七、 补录程序
(一)补录报名
补录报名时间:2021年5月16日8:00至5月18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网上报名。
(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业务技能测评)、面试
根据录用计划和录用方向,按照规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业务技能测评)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任一项目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仅限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立定跳远(男生1.7米)、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报考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三)考察、公示及备案
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根据录用类别和录用方向,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拟录用对象按规定组织考察、公示及备案。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对象,档案材料报应急管理部政治部进行集中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备案手续。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