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一)考生参加面试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二) 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只允许使用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报考,其它证件无效。
八、面试结果查询
2018年3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获取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PDF版”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可咨询宁夏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咨询电话:0951—5559106。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问题,可咨询宁夏教育考试院
咨询电话:0951—5559166。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
(网址:http://www.nxjyks.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