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矫正社会工作
1.需求:基本生存条件保障;教育、就业权益的保障;正常家庭生活的需要;再社会化;
2.司法判决前:针对犯罪嫌疑人做调查报告(要与家人、邻居、同学、同事、朋友、警察、受害人等交谈;犯罪事实、前科、本人生活史)、针对犯罪嫌疑人家属;
3.监禁场所中:适应监禁场所生活、提供专业咨询等服务、加强与社会的联系;
4.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观护(保持、服从、接受、汇报);院舍训练的组织管理;社会服务计划的执行;为矫正人员提供社会服务;
5.刑满释放后:提供住宿场所;提供就业、就学辅导;提供生活辅导和医疗保健转介;提供物质帮助;
6.针对涉毒人员:为吸毒者(建档、家访、合作、培训);为社会大众(宣传、教育、组织活动、志愿者服务);
7.个案工作:建立良好关系、制定工作计划、潜能挖掘、保密与维护治安;
8.小组工作:设计小组主题、选择小组模式、时间安排适宜、发现培育领袖;
9.社区工作: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社区教育接纳、挖掘志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