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湖南省桃源县龙潭镇落家坪村村民,现联名举报落家坪村村支书邹炳桂(以下简称邹)多年来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一)邹为保住自己不得民心的妹夫、上届村主任刘慧宝,劝其自动退出村支委选举,并许诺通过操作确保其进入村委会,实则是邹为安排堂妹邹彭胡进入村支委作铺垫。邹在第一次村委会选举中,指示心腹人员邹忠心、谭小林、文甫怡等人通过截留选票的方式,为刘慧宝、邹彭胡两人各伪造数百张选票,被村民向桃源县纪委实名举报后,重新开始选举,刘最终落选村委会。而操纵选举的相关人员,竟无一人得道处理处分!
(二)2017年的党支部选举前,邹及镇党委,向有关村干部做思想工作,一定要确保邹彭胡进入村支两委!当日到会党员及村组干部68人,邹和邹彭胡的选票均未过半,并未成功当选村支委。邹接着通过拉拢村内党员关系,做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重新策划于4月13日开展的第二轮党支部选举大会。会上诱导到会的57名党员定向投票,即指定党员投选自己和堂妹邹彭胡、邹高伟(刘慧宝的亲表弟)三人。并指使邹彭胡、邹高伟在选举期间大肆进行不知所谓的“扶贫”、“慰问”行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说是“个人扶贫”,以此来拉拢投票的群众。
(三)2017年8月份桃源县委《关于大力实施村(居)后备干部培养“青蓝工程”的意见》桃办发【2017】7号)下发后,落家坪村党支部从来没有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群众走访等公开透明的正常选拔方式。同乡镇其他村里的储备干部均已上岗数月之久,而落家坪村至今未落实。
(四)有关生态公益林补助款的相关政策、标准方案,从来没有向民众公开过,我们手头上有一份2014年至2017年度的生态公益林发放明细数据表,令人不解的是:这份数据中的受补情况严重异常,农户们有的领到了上万元,有的领到了几千、几百元不等,有的则只有几十元。领款最多的达到24313.6元,最少的仅有14.5元,甚至还有农户从来没有领到过一分钱!(附件:2014年至2017年县林业局落家坪村拨款明细、受补助异常农户分析统计表)
(五)2013年村委会向镇林业站出售一整块山林,地点是湖田界的中山庙,面积为870亩,其中何家垭组有250亩,按政策应返回何家垭30%的土地款,969/元亩共计242250元,可是村民们至今未收到一分钱。
(六)因修黔张常铁路,猪良岩组村民需整体搬迁到正阳桥集中安置,村里以5万元/亩的价格征用了正阳桥村民江吉顺、徐全国、江吉利等人10亩左右的基本农田来安置。
1、村里还扣除了猪良岩7户村民每户4.8万元,共计33.6万元的“三通一平”费用,而猪良岩村民每户的建筑面积仅有两间地基16.2*8米=129.6平方米,即使加上每户屋前10*8米和屋后4*8米的空地面积,整个移民安置的占地面积也只有1690平方米,剩余的面积则被村里划成26间门面的宅地基,以每间地基4.3万至5.2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15户村民,敛财一百余万元!而移民农户自移民两年来,基础配套设施至今未完善!
2、购得宅基地的15户村民中有6户是作为贫困户在建房,6户中又有3户为黄伞坡村人,且其中一贫困户原为黄伞坡村人,为刘慧宝的亲戚,村里通过暗地操作将其户口迁至落家坪村,并将其列为本村的贫困户!按照政策贫困户只能修建平房,所以这5户村民只能先修一层楼,等套到国家的扶贫款后再扩建,已经修建成型的房屋高低各不一致,肯请领导查明实情!
村民代表:邹胜祥
电话:1397424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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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党政办
红网网友:
2月5日,邹胜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表“实名举报桃源县落家坪村支书邹炳桂涉农问题违法事实”一帖,桃源县龙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联村副镇长等人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对邹胜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村支委换届选举的问题。2017年3月23日,我镇落家坪村按照全镇统一安排部署,进行了村支委换届选举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经两轮推选,邹炳桂、邹彭胡、邹高伟、刘惠宝等4名同志被推荐为候选人。2017年4月13日,该村在镇政府会议室进行支委换届正式选举,换届全程摄像,最后邹炳桂、邹高伟、邹彭胡等3人当选,其中邹炳桂当选为村支书。反映选举中拉拢投票群众的问题没有证据证实。
2、关于村委换届选举的问题。经县纪委核查,落家坪村在海选过程中出现选票错发等多种错误。2017年5月,县纪委对邹炳桂立案审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桃纪〔2017〕29号),并对相关镇村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事后,我镇立即组织专项工作组对该村的村委换届进行重新海选,确保了换届工作的平稳进行。
3、关于村(居)后备干部的问题。在开展“青蓝工程”的过程中,由于该村村情复杂,党员、群众对村后备干部人员推荐分散、意见不一,确实导致了该村后备干部暂未确定。下一步,镇党委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依规依程序将该村的后备干部选好。
4、关于生态公益林补贴的问题。经镇纪委初核,落家坪村存在套取生态公益林补贴的问题。目前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待立案调查进一步核实后,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5、关于山林分成款的问题。2013年镇林业站将原镇国有林场中庙山林场的树木予以整体出售,按照与各村的协议,出售的资金按各村拥有山林的面积给予一定分成。经何家垭组群众与落家坪村协商,落家坪村分给何家垭组22670元,但该款未分发给该组群众,而是经何家垭组群众商议后,将此款全部用于了该组公路建设。
6、关于搬迁安置的问题。因黔张常铁路过境,该村猪娘岩组7户需要搬迁(搬迁对象均已与桃源县征拆办达成书面协议)。根据相关政策,结合搬迁对象的需求, 2016年,经落家坪村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在落家坪村正阳桥组(该安置点已经过国土部门调整规划)以每亩5万元的价格向农户征地后予以集中安置铁路搬迁户。考虑到统一规划的需要,征地时除了安置上述对象外,多余的地方由该村村支两委决定以一定价位予以出售,所得收入全部入该村集体账目。对于该笔资金的使用,镇党委政府正严格予以监督,督促该村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将资金的使用明细向党员、群众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关于贫困户易地搬迁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易地搬迁对象在搬迁两年后,通过致富,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进行扩建。目前,我镇所有易地搬迁对象都是修建的一层房屋,但有的对象预留了扩建空间。镇建设国土站及镇扶贫办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易地搬迁对象不出现违规扩建的情况。另外,经我镇纪委初步调查,暂未发现刘惠宝有亲戚从我镇黄伞坡村迁户至落家坪村的情况。
在上述初步调查的基础上,2月7日中午,镇党委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了落家坪村的信访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了龙潭镇派驻落家坪村联合工作组对该村的信访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调查、走访,会议决定调查组于2月8日正式进驻开展调查走访工作。2月7日下午召开了联合工作组专题会议,就该村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作出了具体部署,2月8日上午,联合工作组组织该村村干部、党员、议事会代表、组长在村部召开了见面会,2月8日下午开始,联合调查组将正式展开进一步的调查、走访工作,待调查、走访结束后,调查的结果及处理情况第一时间向落家坪村的党员、群众予以公布。
感谢广大网友对龙潭镇的关注和支持。
桃源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2018-02-08 18: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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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