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7)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外省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从拟录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省参加考试的行为。
十一、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731-82217349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0731-85063791、85063796
(三)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5063794
(四)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务部门咨询电话:
详见《市州咨询电话和考录信息发布网址》(附件8)。
十二、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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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