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金圣公司所受损失与国兴环球公司保全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国兴环球公司主张河北金圣公司所受利息损失并非国兴环球公司保全行为造成,而是由河北金圣公司置换行为造成的。国兴环球公司查封河北金圣公司的土地影响河北金圣公司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河北金圣公司有权根据自身对土地的使用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其他保全方式,置换保全财产也是基于国兴环球公司申请保全财产这一行为导致的,故河北金圣公司所受损失与国兴环球公司申请保全错误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国兴环球公司主张河北金圣公司的损失与其不具有因果关系依据不足。国兴环球公司应对河北金圣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一审认定并无不当。
关于河北金圣公司损失数额的认定。国兴环球公司上诉主张河北金圣公司并不存在利息损失,河北金圣公司与无水港公司系关联公司,河北金圣公司在起诉时未提交其与无水港公司的《担保协议》,亦未按该协议约定的年利率12%主张利息损失,该《担保协议》明显系为了诉讼后补的。本院认为,河北金圣公司起诉时仅按年利率6%主张资金占用费损失,并未以《担保协议》约定的月利率1%主张利息。在起诉状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中亦未提及存在该《担保协议》。河北金圣公司虽对此作出解释但不具有说服力。河北金圣公司和无水港公司又系关联公司,涉案《担保协议》系为诉讼后补的可能性较大。河北金圣公司主张以《担保协议》约定的年利率12%计算利息损失,本院不予支持。但法院依法冻结无水港公司的资金,必然影响资金所有人对资金的使用收益,造成相应的利息损失。结合本案实际及国兴环球公司的过错程度,以1.1亿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率计算利息作为河北金圣公司的损失更为客观、公平。冻结期间一年期贷款利率4.35%,因此河北金圣公司的损失数额为110000000×(4.35%÷365×301)=394598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