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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部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临夏州少数民族学生报名工作通知(最新发布)(2)

蚂蚁考呗网     [ 2021-05-18 ]   点击次数:

  

兰州市部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临夏州少数民族学生报名工作通知(最新发布)


  (四)成绩公布:7月8日,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将考试成绩通知到临夏州教育局。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兰州市教育局将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在各对口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且各招生学校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各对口高中的招生计划。其中,保安、撒拉、东乡三个少数民族的考生,若无一人入选,再降20分录取。若招生计划未完成、且对口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兰州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考生成绩如有并列时,按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其次为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报考兰州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的学生须同时填报临夏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兰州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分数换算、择优录取”的原则,参加临夏州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分数换算公式为:兰州市中考成绩×(临夏州中考总分÷兰州市中考总分)+难度分50分+照顾分。

  (二)录取时间:7月15日—19日

  (三)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以信函方式直接邮寄考生本人(或考生家长),并抄送州教育局。

  (四)被录取新生须按照招生学校的入学要求按时报到注册,不按时报到注册者按弃学处理。

  (五)根据省教育厅相关精神,少数民族学生在兰上学期间不转户籍关系。被录取考生高中毕业时,原则上回原籍参加高考。

  (六)被录取的学生三年后参加高考时,有关享受照顾加分待遇等事宜,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学生管理及收费

  (一)被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根据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二)被录取的学生在校内实行混合编班,与兰州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被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家长和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加强教育和管理,对不遵守校规、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将根据相关规定退回原籍。

  (四)学生入学时,需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杂费、住宿费等。学生家庭贫困、成绩优异的可申请高中助学金。

  (五)兰州二中、兰州五十八中、兰州外国语高中可以解决部分学生食宿,具体情况视各学校的实际条件而定;兰州五十九中因条件所限无法解决食宿问题,需学生自行解决。

  八、招生纪律

  (一)州、县市教育局和学校严格审查报考学生的民族资格,一旦发现有更改民族身份、弄虚作假的,录取学校有权将学生退回原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对口省级示范性高中要严格履行招生考试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三)凡被录取的学生要在兰州市招生学校和临夏州进行公示。

  临夏州教育局举报电话:0930—6213819

  兰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931—8831608

  九、报名咨询

  附:2021年兰州市部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报名推荐表

  临夏州教育局

  2021年5月15日

  

兰州市部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临夏州少数民族学生报名工作通知(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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