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9〕17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11月1日8时至4日20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8时至12日20时)
网址: 或
本阶段考生须提交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同时需选择报名单位。考生后续报名资格确认、体检、成绩发放等相关事宜均由报名单位组织实施,本市学籍应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中学,往届考生和京外高中就读应届考生报名单位为户籍所在区高招办或户籍所在街道(具体由各区高招办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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