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规定。
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3 号 现公布《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法规、规章,对辖区内营业部的设立、变更、终止及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按照属地监管原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货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的经营活动,加强对营业部的监督管理,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