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大小高低,不死记硬背)
五、既有建筑的可靠度评定
既有结构需要进行可靠性评定的情况:结构的使用时间超过规定的年限;结构的用途或使用要求发生改变;结构的使用环境出现恶化;结构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适用性或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或有异议。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分为安全性评定、适用性评定和耐久性评定,必要时尚应进行抗灾害能力评定。
1.安全性评定
既有结构的安全性评定应包括结构体系和构件布置、连接和构造、承载力三个评定项目。
2.适用性评定
在结构安全性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对影响结构正常使用的变形、裂缝、位移、振动等适用性问题,应以现行结构设计标准的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定.
3.耐久性评定
既有结构的耐久性评定应以判定结构相应耐久年限与评估使用年限之间关系为目的。
4.抗灾害能力评定
既有结构的抗灾害能力宜从结构体系和构件布置、连接和构造、承载力、防灾减灾和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