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及时制定出台有关调控措施,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针对我市部分核心区域出现市场过热苗头问题,及时出台和升级限购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局面。建立去化周期监测系统,对各区域库存过高和库存紧张状态实行双向预警,加强对市场情况的分析研究,为调控决策提供参考。
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的原则,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积极与知名院校、专业机构合作,提升房地产市场研究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房地产市场决策提供专业研判。
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的原则,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积极与知名院校、专业机构合作,提升房地产市场研究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房地产市场决策提供专业研判。
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的原则,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积极与知名院校、专业机构合作,提升房地产市场研究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房地产市场决策提供专业研判。
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的原则,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积极与知名院校、专业机构合作,提升房地产市场研究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房地产市场决策提供专业研判。
市场处
建立房地产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引导房地产相关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建立杭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市区”全覆盖。联合多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从快从重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全覆盖;探索建立二手房源统一挂牌系统。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模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将房屋租赁市场纳入房地产行业长效管理机制范畴。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实现房地产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对 “三级”市场(新建商品房市场、二手房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的全范围覆盖。
建全房地产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行业规范诚信经营。
市场处、产权中心
4
“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
实施“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
指导各区、县(市)坚持“属地为主、突出重点、项目结合、业主参与”原则,采取征收拆迁、综合整治等方式,对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区和零星老旧住宅进行集中改造。
实施“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400万平方米。
实施“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150万平方米。
实施“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150万平方米。
实施“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150万平方米。
实施“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150万平方米。
修缮利用处
5
历史建筑保护
加大历史建筑保护力度,规范合理利用历史建筑。
推进历史建筑保护整修与再生利用。
开展20处历史建筑保护整修项目,完成10处。
开展15处历史建筑保护整修项目,完成10处。
开展15处历史建筑保护整修项目,完成10处。
开展15处历史建筑保护整修项目,完成10处。
开展15处历史建筑保护整修项目,完成10处。
历保中心
推进历史建筑导则、测绘编制等基础性工作。
完成9处历史建筑深度测绘工作;开展11处历史建筑保护使用导则编制工作。
开展10处历史建筑深度测绘工作;开展10处历史建筑保护使用导则编制工作。
开展10处历史建筑深度测绘工作;开展10处历史建筑保护使用导则编制工作。
开展10处历史建筑深度测绘工作;开展10处历史建筑保护使用导则编制工作。
开展10处历史建筑深度测绘工作;开展10处历史建筑保护使用导则编制工作。
历保中心
6
城市房屋安全
建立以“查、控、治、防、管”五项内容为主体的“多方位、一体化”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完善《杭州市城镇既有住宅房屋数据管理系统》,建立我市城镇既有住宅房屋智慧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