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当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60%时,开始从超过部分的工程结算款中按60%抵扣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每月月中预支半月工程款。
问题:
(1)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是多少?
(2)当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的70%后,正好遇上国家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导致水泥、钢材涨价,其中,水泥价格增长20%,钢材价格增长15%,试问承包商可索赔价款多少?
合同实际价款为多少?
(3)若工程保留金为合同预算价格的10%计算,则工程结算款应为多少? 参考解析:
(1)本例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起扣点为合同价的60%。
工程预付款为:2000×20%=400万元
预付款起扣点为:T=2000万元×60%=1200万元
(2)计算应调部分合同价款;列出价格调整计算公式,计算调整价款;承包商可索赔价款为调整后价款与原合同价款的差值;合同实际价款为调整价差与原合同价之和。
价格调整计算公式:

=38.4万元
合同实际价款:2000+38.4=2038.4万元
(3)工程结算款为合同实际价款与保留金金额之差;本例中,保留金金额为原合同价10%。
保留金:2000×10%=200万元
工程结算款:2038.4-200=183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