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土方公司在基础开挖中遇有地下文物,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为此,总承包商请土方公司向业主要求索赔。
事件3: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总承包商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成总承包商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总承包商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
事件4:总承包商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试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总承包商要求此项试验费由业主支付。
事件5:结构施工期间,总承包商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间延误8天。总承包商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
事件6:监理工程师检查防渗工程,发现止水安装不符合要求,记录并要求防渗公司整改。防渗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部分有误,需进行返工。
事件7:在做基础处理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渗公司也自认为难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
事件8:在进行结算时,总承包商根据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安装配件费用按发票价计取,业主认为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计取,为此发生争议。
问题:
(1)在事件1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
(2)在事件2中,总承包商的做法对否?为什么?
(3)在事件3中,总承包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4)在事件4中,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总承包商的支付申请?为什么?
(5)在事件5中,你认为总承包商是否可以得到工期补偿?为什么?(6)在事件6中,返修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监理工程师有什么不妥之处?
(7)在事件7中,你认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协调处理?
(8)在事件8中,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