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的各科考试时长为:语文科目120分钟,数学和外语科目各9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含外语听力20分钟左右),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和历史各为80分钟,道德与法治、地理、化学(不含实验操作)和生物(不含实验操作)各为60分钟。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及理化生实验操作(理化生各科目可分别考试,也可合在一起考试)各科(项)满分值、考试时长由各市自定。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数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分的10%。
(六)成绩呈现和使用
成绩呈现和公布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可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考试成绩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市仅以“等级”呈现成绩,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由各市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报省教育厅备案。为保证公平,可将学生招生录取考试科目的成绩转换成标准分或等级分呈现,以确保不同科目考试成绩的可比性。具体成绩转换标准和办法由各市制定。
成绩认定及有效期
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初中学考成绩,长期有效。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学考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非应届生当年有效。
在非本市取得的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初中学考成绩,由转出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可办理成绩转入,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之一,能否作为招生录取成绩由各市自定。各市要完善初中学考成绩管理制度,及时更新网络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基本数据全面准确和完整,考试成绩真实记录。
成绩使用
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毕业的基本依据。初中学考成绩要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同时记录在《义务教育证书》的成绩栏。成绩合格,可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之一。成绩合格认定标准由各市制订。
作为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参考指标。初中学考成绩是反映初中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要发挥考试对中学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和对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督导,把初中学考成绩作为进行初中课程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教学指导的重要手段之一,但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各地、各校要对初中学生各科考试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诊断和指导各科教学的报告。
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根据《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要求,试点市从2020年(即2017年秋季入学的7年级新生)或2021年(即2018年秋季入学的7年级新生)开始实施依据初中学考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其他市从2023年(即2020年秋季入学的7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各市要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平衡、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确定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要以《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每门课程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将纳入招生录取科目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满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设定纳入招生录取科目的分值。要避免个别科目分值过低,科目之间分值差距过大。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个科目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理化(或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最迟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7年级新生起须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的机制,营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初中学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统一高效的初中学考工作运行机制。
省负责初中学考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市委托命题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和指导工作。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个科目考试,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