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快讯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实施办法》。广东易杰教研第一时间对该实施办法进行了研究,详细解读如下。
★一张图读懂广东中考改革
广东中考改革的具体变化
变化一:考试科目
改革之前
语文
数学
外语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与健康
改革之后
语文
数学
外语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与健康
音乐
美术
信息技术
划重点:新增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变化二:考试内容
划重点:历史科目明确纳入统考科目。
变化三:考试方式
注:体育与健康考试在初中每学年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九年级时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游泳”作为必测项目,另外选择体能及运动技能各一项进行现场考试,并当场给出成绩。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3个科目要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考试项目和形式由各市自行确定。
变化四:考试时长及分值
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及理化生实验操作(理化生各科目可分别考试,也可合在一起考试)各科(项)满分值、考试时长由各市自定。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数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分的10%。
划重点:道德与法治科目考试时间压缩了20分钟。
变化五:成绩呈现
划重点:以分数、等级综合呈现形式开始成为主流。
★广东新中考实施时间表
附:广东省教育厅2018年7月25日发布的文件原文。
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文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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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切实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称《中考改革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以下称《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初中学考)实施办法。
一、性质和功能
初中学考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设置,由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目的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监测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初中学考制度,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偏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学校转变育人观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
(二)坚持全面考核
促进初中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全面提高德智体美各方面的素质,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三)坚持科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