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点设置。考点要求设在县市区政府驻地标准化考点学校,如确需在驻地外设考点,必须选择达到标准化考点条件且通过市级验收的学校。各考区于6月20日前将考点设置方案书面报市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分考点。 (三)考点管理。每个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4人,下设考务、保卫、宣传、医疗等若干工作小组。主考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人担任,副主考由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共同负责本考点的考试实施工作。 (四)考场编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即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号。学业水平考试按不同年级分别编排考场。 (五)补考。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安排在毕业年级进行,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统一组织不合格等级学生补考。补考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记录等级D、E,作为学生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不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六)缓考。已参加考试报名,因重大疾病、身体伤害事故等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所报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办理缓考,缓考手续必须在考试结束前办理。办理缓考的考生要填写《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缓考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缓考考生应参加第二年缓考科目的报名考试。毕业年级考生办理缓考的应同时办理休学手续,第二年随下一级学生参加考试。 08 阅卷、统计及成绩发布 文化课考试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各县市区按要求报市体卫艺教研室。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等考试考查科目成绩,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所有成绩合成汇总后,于8月5日前通过“平台”发布。 09 免外语听力学生的外语成绩计算 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泰教办发〔2013〕22号)规定,对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学生,凭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免外语听力考试。免外语听力考生的外语成绩为笔试项目分数×1.25。享受免外语听力的考生,如考试时填涂听力部分答案的,按填涂的实际得分计,不再享受免外语听力照顾政策。 各初中毕业学校要对免外语听力的考生,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填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于6月15日前将免外语听力的考生材料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10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调度。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考试政策,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制定好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考场考点、试题试卷保密、师生交通、食宿等各项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等级划定、成绩合成、成绩信息发布等工作;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文化课考试试题的征订、印制、分发、保密,考场编排、考试组织、试卷扫描、成绩复核;市基础教研室负责制定文化课、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综合实践考试考查科目的命题、试题印刷校核、监制,安排阅卷场地,网上阅卷,以及理化生实验、综合实践评分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等;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制定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测试办法、评分标准和操作规程,指导县市区做好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的考试考查,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市条装办负责指导县市区做好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考试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明确各科室职责,实行责任制。市、县、学校及局机关各科室要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