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募集概念 |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基金的募集一般要经过申请、注册、发售、基金合同生效等四个步骤。 |
基金募集的程序 |
1.基金募集的申请 2.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 3.基金份额的发售 4.基金合同的生效 |
序 | 募集人 | 受理机构 | 工作内容 | 工作期限 |
合同生效 |
基金 管理人 |
中国 证监会 |
1.机构验资 2.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 3.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4.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基金管理人应在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在收到确认文件的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基金名称 | 认购方式 | 认购程序 | 认购费用 |
开放式 基金 |
认购申请时,按金额认购,结束后再将金额换算成投资人应得基金份额 |
1.开立基金账户 2.认购——填写认购申请表、全额缴款(已受理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确认——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T+2日) 如认购无效,资金退回,认购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结束后才能确认 |
1.认购费率:不同类型的开放式基金、不同认购金额设置不同的认购费率;股票型基金最高不超过1.5%,债券型基金1%以下;货币型基金认购费为0 2.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在认购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 后端收费——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