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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资格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第二章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主体(2)

蚂蚁考呗网     [ 2017-11-24 ]   点击次数:

第二节  股权投资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考纲要求:
1、了解股权投资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及提供的服务内容
2、理解股权投资基金财产保管和基金托管的区别
一、基金财产保管机构
  一般来说,公募基金采取强制托管,基金托管人必然成为基金当事人之一。而私募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通常由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约定是否进行托管。如果双方选择不进行托管,为保障基金财产安全,有时基金管理人会聘请基金资产保管机构。
  基金资产保管不同于基金托管。在选择托管的情况下,管理人和托管人对投资者同时承担双重受托责任。在不选择托管而仅选择保管的情况下,基金资产保管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对基金资产承担保管责任。
二、基金销售机构
  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可分为自行募集和委托募集。自行募集是指基金管理人直接募集其管理的基金,委托募集是指基金管理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募集基金。
  受托募集的第三方机构就是基金销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认缴、退出等募集服务。
  基金销售机构在提供募集服务的过程中,应将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募集材料及时完整地提供给潜在基金投资者,全面如实披露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不得隐瞒任何重要信息,不得对募集材料中的信息作出任何误导性陈述。
  一般来说,各个国家和地区都会对基金销售机构规定资格条件。常见的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
三、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也可以委托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在后一种情况下,由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提供基金份额的登记、过户、保管和结算等服务。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建立并管理投资者的基金账户;负责基金份额的登记及资金结算;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保管投资者名册。
四、律师事务所
  股权投资基金在募集与设立、投资、投资后管理、项目退出及基金清算等各个阶段,皆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因此,基金管理人通常会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鉴于基金投资的专业性,投资者也可视情况聘请独立的法律顾问。
  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律师应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及审慎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惯例,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在基金运作的各个阶段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在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与设立、投资、投资后管理、项目退出及基金清算等各个阶段中,提供多方面的专业服务,包括审计、财务和税务尽职调查、财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内部控制咨询、估值等。因此,基金管理人通常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专业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应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惯例,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第三节  股权投资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考纲要求:
1、理解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2、理解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的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关系
3、理解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构
一、监管机构
(一)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概念
  股权投资基金监管,依据监管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股权投资基金监管,是指有法定监管权的政府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基金机构内部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力量对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基金市场主体及其活动的监督管理。
  狭义的股权投资基金监管,一般专指政府监管机构依法对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基金市场主体及其活动的监督管理。
  教材中采用狭义的股权投资基金监管概念,即专指政府监管。相应地,行业自律组织、基金机构内部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力量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分别表述为“行业自律”“内部控制”和“社会力量监督”。
  相比于行业自律、内部控制和社会力量监督,政府监管是最具权威、最为有效的监管。政府监管对维护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良好秩序、提高股权投资基金行业效率、保护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利益均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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