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必须建立一个有关内审员能力培养及资格认可的过程,这个过程从从属关系上讲,可以包括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培训过程,或者直接包含在内审过程都可以,这个可以由组织自行定义。并且这个过程要有相关程序文件(二级)或管理办法/制度(三级)来进行书面化定义。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直接在相关程序文件中体现,也可以单独建立一个诸如《内部审核员管理办法》这样的文件来规范对内部审核员的培养及资格认可。
2.期望的要求明显提高
标准要求“有关审核员能力的其他要求,参考ISO19011“。这实际上是在引导企业参照第三方审核员的标准培养内审员,包括审核员的基本资格(教育背景、经验、培训等)、通用知识及专业知识的要求等。

3.内审员必须具备的能力要求
现在有很多的企业错误的认为,只要让原来的内审员参加一下新版标准的培训,拿到一个内审员证书就是合格内审员了,这是非常错误的认知。
这次新版标准对于内部审核员(包括体系、过程、产品)的能力给出了非常具体细致的要求,QualityIn质量学院贾自强老师总结为如下5个方面的能力:

过去我们总是轻视过程及产品审核员的能力要求,现在来看,其实对过程及产品审核员的能力要求更高了。比如在具备上述5大能力的基础上,过程审核员要懂得相关工艺知识,而产品审核员要能够进行实际产品的测量等。
为了培养及证明内审员能力及资格,我们可以建立“内审员能力资格矩阵”:

4.资格维持
新版标准强调内审员的资格与能力要予以维持和持续提升,不能一证管终身。
首先,组织必须规定内审员每年至少要参加的内审次数,避免只有资格但不参加审核的情况。
其次,内审员的知识要持续更新,比如2019年新版FMEA发布,那内审员需要更新相关知识。其它内外部知识发生改变了,内审员的知识同样需要更新,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文件中加以定义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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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开展审核
什么是审核的有效性?审核的有效性不等于体系运行有效性的全部。成功的审核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核发现,并有效地利用审核发现不断地改进体系和运行的绩效。
无论是内审员还是外审员,都建议收藏学习本文。
1.有效开展审核的2个条件
第1条:你对所审核领域的专业活动是明白的。
如果对你所审核的活动、过程、产品或服务一无所知,提供再详细的检查表也无法提高审核有效性,因为你除了照着检查表念问题不敢有任何延伸的提问,因合格的审核员应对即将审核的领域应熟悉了解。
第2条:你已是一个成熟的审核员(至少不是一个吹毛求疵的人)
不吹毛求疵,绝不是说审核走过场、差不多就行了的观点。而是要始终坚持“有效性”的审核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