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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解读(最新发布)(10)

蚂蚁考呗网     [ 2020-12-03 ]   点击次数:

第八十六条秦岭主要支脉是指:黑泥支脉(黑河与泥峪河的分水岭脊)、四方台支脉(黑河与田峪河的分水岭脊)、首阳山支脉(田峪河与涝峪河的分水岭脊)、冰晶顶支脉(涝峪河与太平峪河的分水岭脊)、高太支脉(高冠峪河与太平峪河的分水岭脊)、紫玉支脉(紫柏山与玉皇山一线,嘉陵江与汉江的分水岭脊)、鳌摩支脉(鳌山与摩天岭一线,褒河与湑水河的分水岭脊)、兴隆岭支脉(湑水河与酉水河的分水岭脊)、酉金支脉(酉水河与金水河的分水岭脊)、堰池支脉(堰坪河与池河的分水岭脊)、旬月支脉(旬河与月河的分水岭脊)、旬乾支脉(旬河与乾佑河的分水岭脊)、四方山支脉(乾佑河与金井河的分水岭脊)、流岭支脉(丹江与银花河的分水岭脊)。

第八十七条本条例有关秦岭分区保护的规定与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执行。

第八十八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巴山属于国家确定的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主体功能区,其生态环境保护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八十九条本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解读(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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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历经数十次修改文本,形成了11万字的征求意见的汇总情况,形成了秦岭647个各类保护单元相关底数等资料,以及由19幅地图组成的地图册,为秦岭立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特别是将秦岭范围内划分为核心保护,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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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核算,核心保护区面积为0.81万平方千米,占秦岭区域面积约14%,与2017年条例规定相比提高了近20倍。在秦岭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采取相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秦岭生态功能不降低。

——END——

来源:蓝田文化旅游

编 辑:王 爽

责 编:程 方

审 核:刘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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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护秦岭 |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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