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 考呗网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环评导则和规范快让人烦死了(最新发布)

蚂蚁考呗网     [ 2020-08-06 ]   点击次数:

欢迎关注【环评云助手】

请长按识别

(绿水青山成伴侣,清风明月为知己)

2006年,交通部发布了《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该规范是对JTJ 005-96的修订。

这本是很好的一件事情,标准实施后,定期对不适应新的评价技术和环境管理要求内容进行修订,使得标准“与时俱进”。

然而,原国家环保总局看不下去了,居然发函至交通部。

从去函可以看出,原总局认为环评技术导则、规范只能由环保部门发布(或联合发布),且环评过程中还得按照环保部门发布或认可的导则规范自行。

这简直就是闹了一出笑话,凭什么啊?

那么环评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技术导则规范,生态环境部是否可以垄断环评导则规范的编制和发布呢?

(一)

与环评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环保法、环评法、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

环保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未规定环评应该遵循什么标准规范。环评法对技术标准及规范有相应描述,分别是:

第六条: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

第十九条第二款: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

由此可见,环评有关的法律法规均未规定“此类规范必须由环保部门组织编制”。

相反,对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才是法律明文授权的职责。

(二)

在JTG B03-2006发布之前,总局基本上还是承认JTJ 005-96的,即去函中提到的“原有导则和规范”。

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编制说明也提到: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 005-96),该规范在一段时期内较好地规范和指导了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导则或者规范,是由环保部门决定的吗?

环评编制的主体责任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只要采取依法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就是符合要求的。

2007年12月,环境保护总局、发改委、交通部联合发文《 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即明确了这一点。

实际上,总局在乎的只是是否联合发文,是否由环保部门主导。毕竟环评是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岂容他人过来耕种?

反过来说,交通部发布的公路项目环评规范,不也是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来编制的吗?按照法定流程来发布的吗?

而且作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对该行业的特点把握更清楚,更有针对性。

再说了,管理部门哪会编制什么导则,还不都是成立编制组,由行业专家组织编制完成,征求意见后有主管部门发布吗?

那JTG B03-2006是不是个不适用的烂导则呢?我们不做评价,引用环保部门组织编制公路项目环评导则时,编制组的原话:

充分借鉴JTJ 005-96和JTG B03-2006规范在环评实践中已被业内广泛认可的技术路线、方法、标准等。

如此说来,作为一种技术规范,本身就是推荐性的,环评的目的是预测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以接受。何况被业内广泛认可的规范呢?

(三)

总局发给交通部的文中写到:我局正组织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的环评导则,时间是2006年7月。

然而,实际上该导则的编制来源是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关于下达 2007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07]544号),项目统一编号289。

不管是从2006年还是从2007年开始算,十几年过去了,环保部门组织编制的公路项目环评技术导则,截止目前还没有发布。

而无论是交通部的公路环评规范,还是环保部门的公路环评导则,项目主要承担单位都是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编制单位

如此说来,找同一个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只不过是组织部门变成了生态环境部门。实在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更深层次的意义。

对这种工作效率,引来了很多网友的吐槽。随便举一例如下:

评论责编::admin
广告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