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土地使用权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号)相关内容,使用权人为王某,估价对象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出让年限40年,截至2044年4月9日。
(3)他项权利状况
据权证记载,估价对象曾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银行××分行,王某已将贷款还清,该抵押权已注销。至估价时点估价对象无其他他项权利登记。据调查估价对象也无权属、经济等纠纷。
四、估价目的
为确定房地产转让价格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市场价值
五、估价时点
2006年10月10日
六、价值定义
本次估价结果为估价对象房地产在估价时点、完整权利状态及满足各项估价假设限制条件下的公开市场价值。其中土地使用权价格为出让商业服务用途、剩余年限至2044年4月
9日下的公开市场价值。
七、估价依据(略)
八、估价原则(略)
九、估价方法
根据本次估价的特定目的,估价人员严格遵循房地产估价原则,在认真分析研究所掌握的资料,进行实地查勘和对邻近地区的调查之后,针对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运用市场法、收益法作为本次估价方法,并对以上两种方法测算的价格加以综合,最终求取估价对象的总价格和单位价格。
十、估价结果
经过估价人员实地查勘、资料分析与计算论证,并结合××市房地产行情,确定估价对象在2006年10月10日、完整权利状态及满足各项假设限制条件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170.41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万肆仟壹佰元整;按建筑面积计算,平均单价为6993元/㎡,大写金额:每平方米人民币陆仟玖佰玖拾叁元整。
十一、估价人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