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报名费用 |
缴费时间 |
兵团 |
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
8月11日-8月19日 |
广西 |
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
截止于8月25日17∶00 |
甘肃 |
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为112元,其余每科均为92元 |
8月1日至8月12日 |
上海 |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75元 |
截止为8月12日16:00 |
湖南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每科65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69元 |
截止时间:7月30日17:30 |
贵州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每科各60元 |
8月15日前 |
海南 |
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 |
7月28日至8月11日 |
内蒙古 |
65元每科 |
初审合格后收取报名费 |
新疆 |
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70元 |
7月15日—8月10日 |
山西 |
考务费:客观题每科15元,主观题每科19元;;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
8月9日至8月15日 |
河北 |
客观题为65元/人科(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15元/人科),主观题为69元/人科(其中代国家收费19元/人科) |
截止于8月5日前 |
陕西 |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65元/人,《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69元/人 |
截止时间为8月8日17:00时 |
天津 |
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4元 |
8月2日9:00至5日16:00 |
江苏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和《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每科均为65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69元 |
7月27日16:00点前 |
江西 |
每人每科70元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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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报名费每人10元收取,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
7月13日9:00-8月1日17:00 |
重庆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为每人每科65元,其余科目为每人每科 69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
7月18日─8月10日 |
宁夏 |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
8月8日至13日 |
安徽 |
考试费按每人每科95元,考务费按客观题每科15元、主观题每科19元 |
8月5日17:00之前 |
河南 |
每人每科交考务费55元,每人交报名费20元 |
截止于8月10日前 |
黑龙江 |
每人报名费15元,报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35元,报考《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没人每科39元 |
7月11日-7月18日 |
吉林 |
报名费:13元/人,考务费: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每人每科51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5元 |
7月3日—7月13日 |
湖北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65元/人·科、《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3个科目69元/人·科,报名费15元/人 |
7月15日9:00—7月30日16:00 |
辽宁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为65元/科;《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为69元/科 |
7月18日9:00-8月4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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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
7月28日9:00—8月11日16:00 |
四川 |
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每人每科65元外,其余科目每人每科69元 |
6月28日至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