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企业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企业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情形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的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定义的结构性存款,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二、租赁准则实施问答 1.问: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是否属于短期租赁? 答:根据租赁准则第三十条,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因此,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即使租赁期不超过12月,也不属于短期租赁。 2.问: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及其导致的预计复原支出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租赁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否则计入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因此,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当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对于由租赁资产改良导致的预计复原支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准则第十六条处理。 3.问:承租人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支付预付租金以及租赁保证金所支付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应当如何列报? 答:根据租赁准则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将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按租赁准则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企业支付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应当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按租赁准则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应当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三、债务重组实施问答 1.问:债权人和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非金融资产时,应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受让资产的其他成本作为受让资产初始计量成本。应当如何理解放弃债权公允价值与受让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答: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债务重组是在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中达成的交易,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通常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相等,且通常不高于放弃债权的账面余额。 2021年3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一期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个,内容涉及金融工具(11个)、租赁(4个),股份支付(1个)、债务重组(3个)和外币折算(1个)。 第一期 一、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 1.问:新冠肺炎疫情下,企业在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法时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答:(1)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前提下,企业应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法应当反映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在评估未来经济状况时,既要考虑疫情的影响,也要考虑政府等采取的各类支持性政策。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