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业务外包的负面清单 在业务外包中,应当设定红线、建立负面清单,限定业务外包的范围,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外包内审业务。负面清单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不得外包给正在为本单位提供外部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关联机构;不得外包给近三年内为本单位提供过与该项审计外包业务相关咨询服务的第三方及其关联机构;不得将内审职能整体外包;对于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并且不宜让内审机构以外人员知悉的审计项目或审计事项不得外包;担任被审计或检查单位常年会计顾问或代为办理会计、税务事项的中介机构或人员不得参与审计业务外包;持有被审计或检查单位股票、债券或有其他经济利益的中介机构及个人不得参与外包审计业务;曾在被审计或检查单位担任职务或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委托事项处理关系的个人不得参与外包审计业务。 (七)实践中确定外包价格的参考做法 第一种,以本省物价部门在国家发改委2014年放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价格前制定的收费标准为依据,计算得出基数,投标中介机构据此上报下浮比例。 第二种,以单位编制的项目预算为最高限额,投标中介机构据此上报下浮比例。 实际工作中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费用标准。采购人应该根据此标准和预计工作量测算拦标价(最高价),中标价格应该低于预算标准。(作者单位系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审计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