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巴中市(含市级单位、区县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巴中市外在编在岗人员报名,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后,市级事业单位(含巴中经开区)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各区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市、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在接收考生报名资料后及时审核并通过邮件方式告知考生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在报名截止2个工作日内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凡对报名及资格初审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市、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咨询,市、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解释答复。区县需要更正的,由各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定。
(二)开考岗位及名额。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于资格复审前统一公告事业单位开考岗位及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岗位计划引进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如有A、B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考,开考名额为其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3:1比例计算开考名额与A、B类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数之和,但不高于该岗位计划引进数;如无A、B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考,按3:1同比例调减引进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如有其它岗位招聘同一专业,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将根据考生报考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岗位调整。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考试考核前在巴中党建网提前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考试考核时间的前1或2天9:00—15:00,分别由市、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四川省巴中市2021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同底版2寸免冠彩照3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随即领取本人准考证并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参加考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报考企业人员资格审查由企业自行通知时间,集中进行审核。
五、考试和考核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考核将根据疫情情况,择期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以巴中党建网公告为准。
(一)企业引才。实行自主招聘,由企业自行确定考试或考核方式并灵活组织实施,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人员名单于7月31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备案。
(二)事业单位引才。采取面谈、面试、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面谈。同一岗位报考并资格初审合格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可以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也可以待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结束后,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面谈考核(采取面对面会谈等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其他报考人员应先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然后根据资格初审合格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选择情况,确定面试对象、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