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当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应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营业外收入。( )
10.投资企业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
11.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发行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 )
1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
1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权益工具。( )
14.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
15.被投资单位分配股票股利的,投资方不作会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备查登记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
16.如果存在三个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则构成共同控制。( )
17.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
18.共同控制下的共同经营,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
19.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可能是共同经营,也可能是合营企业。( )
20.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
四、计算分析题(除题目中有特殊要求外,答案中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有小数的,保留两位小数)
1.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4年至2016年与投资业务有关的资料如下:
(1)2014年11月1日,甲公司与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持有的A公司30%股权,收购价款为230万元,收购价款于协议生效后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4年12月25日分别经甲公司和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该股权协议生效日为2014年12月31日。
(2)2014年12月31日,A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800万元,其中股本为4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0万元(假定均为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3)2015年1月1日,A公司董事会提出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如下: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现金股利。对该方案进行会计处理后,A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仍为800万元,其中股本为4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为3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70万元。假定2015年1月1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4)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收购股权价款230万元,并办理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甲公司对A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
(5)2015年5月1日,A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如下:
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
(6)2015年5月5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
(7)2015年12月1日,甲公司向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8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售价为100万元,至12月31日,A公司对外销售60%,剩余40%形成期末存货(未发生减值)。
(8)2015年12月31日,A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其他综合收益50万元。
(9)2015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168万元。
(10)2016年5月4日,A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如下: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现金股利。
(11)2016年度,A公司发生净亏损208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50万元。至2016年12月31日,A公司将从甲公司购入的存货全部对外销售。
(12)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A公司股权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9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确定甲公司收购A公司股权交易中的“股权转让日”。
(2)编制甲公司与上述经济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
2.2014年1月2日,甲、乙、丙公司分别以现金2000万元、1500万元和1500万元出资设立A公司,分别持有A公司40%、30%、30%的股权。甲公司对A公司具有重大影响。A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0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2015年1月1日,经甲、乙、丙公司协商,乙公司对A公司增资6000万元,增资后A公司净资产为16000万元,甲、乙、丙公司分别持有A公司30%、55%、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甲公司仍对A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假定甲公司与A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双方在当期及以前期间未发生内部交易。A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宣告并分配现金股利1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减少其他综合收益6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2016年1月20日,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1/2出售给非关联方,售价为3010万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出售部分投资后,甲公司仍对A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编制甲公司2014年1月2日至2016年1月20日与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
3.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A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A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6200万元,A公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5年6月30日,其公允价值为6300万元。
(2)2015年7月31日,A公司又以1270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70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将该项投资改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当日,原10%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63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