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就业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受制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既有的产业结构和产业政策。在法律上,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多项劳动权利。但这些权利的享有,一方面需要既有的产业结构具备容纳就业人口的能力,另一方面需要国家实施合理的产业政策,为劳动者就业权利的实现提供相应的支持条件。产业扶贫既是国家对相对落后区域特别是贫困地区发展的一种产业政策倾斜,也是提高贫困人口可行能力、保障贫困人口就业权利的一项重要举措。多年来,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立基于要素禀赋和结构,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实施产业扶贫政策,新疆贫困人口的就业权利保障水平大大提高。
产业扶贫在尊重当地要素禀赋及其结构的基础上适应了贫困人口的需要。作为政府干预政策,产业扶贫建立在经济内生发展原理的基础上,即尊重经济体内在的要素禀赋及其结构,将贫困地区发展、市场需求、产业转型升级与贫困人口就业有机结合,发展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新疆各地根据各自的要素禀赋,面向贫困地区农牧民群体发展农林种植养殖业,带动农牧民就业脱贫;在具备自然禀赋优势的地区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开发旅游产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在人口相对密集地区,发展纺织、电子产品组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总部+卫星工厂”“总部+家庭广场”等多样化产业形式方便了贫困户的就地就近就业;对于缺乏资金的地区和人口,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帮助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开拓互联网+扶贫、电商扶贫,衔接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推动新疆名优特产品走出新疆、走遍全国、走向世界,让劳动者获得收益。
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多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了贫困人口的就业机会。历史发展表明,人口规模、产业结构与权利保障的整体水平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产业结构通常无法承载庞大的人口规模,人类历史上的人口大规模增长往往伴随着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大发展。二、三产业的发展产生大量的人力资源需求,而农业无法承载的富余劳动力多属贫困人口,他们恰恰为二、三产业的发展供给了人力资源,两者天然具有互补性。通常情况下,在第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者生活水准和权利保障水平高于农业人口,第二、三产业发展所形成的市场更具吸引力,为农业富余劳动力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更广的就业选择和更高的上升空间。新疆地区主动顺应市场发展变化趋势,近年来,第二、三产业规模、产值以及就业比重持续增加,大量农业劳动力从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获得了就业、增收与权利保障水平提高的多重益处。新疆产业扶贫重点瞄准贫困地区农牧民群体,大力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利用农业自然资源禀赋优势,以产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产业,实现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互动。属于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南疆四地州,即通过城镇、企业、产业园的一体化建设和乡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为贫困农牧民家庭增收、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提供了广阔渠道。如“中国巴旦木之乡”喀什地区莎车县,围绕巴旦木做产业整合的大文章,扩大巴旦木种植面积,发展巴旦木加工产业,支持引导种植户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旅游项目,发展经济、解决就业、增产增收的综合效应明显。
产业扶贫与职业教育培训相结合提高了贫困人口的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产业发展与职业教育互惠共生,产业发展为职业教育奠定物质基础,职业教育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提供产业转移的人力支撑,二者直接供需对接。产业扶贫是内生发展机制,职业教育旨在扶志、扶智、扶技相结合培育内生驱动力,二者协同促进贫困人口就业权利的保障与实现。例如,江苏对口支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职业教育,克州采取自愿性工具(市场工具)激活社会资源,调动市场主体参与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明确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三方在产教融合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对接产业办专业、联合企业建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办学机制,传媒公司、服装公司、汽车修理厂等企业在校设厂,当地产业的特色竞争力优势明显,贫困人口的自主脱贫意识有效增强,就业能力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