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于4月13日0:01至5月8日23:59,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或济宁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4月17日至5月9日(正常工作日)到各报名点现场确认。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3〕12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高级将实行同步网上报名,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山东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山东省考区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仍然保持纸笔作答方式不变。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日—20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14日至20日 9∶00—12∶30 14∶00—17∶30 10月26日 9∶00—12∶00 14∶00—16∶30 10月27日 9:00—11:30 8:30—12:00
(共7天、14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星期六)
中级会计实务
财务管理
(星期日)
经济法
高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报名条件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