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迁入新址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派庄严肃穆。楼内文化长廊的“院训”——“忠诚、尚法、公正、为民”赫然醒目,已然成为广大干警司法实践的精神追求和文化自觉。时隔一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拉开序幕。作为全国首批6+1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青海在中华版图西部一隅着手谋篇布局。
五年来,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四大改革任务落地见效。2019年12月18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在总结讲话中首先对我省法院人员分类与职业保障改革及司法责任制改革举措“点赞”。
人员分类管理:一次必经的改革“阵痛”
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人民法院多年想解决而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有望“破冰”!改革之船抛锚起航。
法官逐步与行政级别脱钩,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官管理制度。法官员额数不得突破单位编制总数的39%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意味着改革前全省1463名法官需要重新遴选入额,优胜劣汰。
“法官遴选必须始终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防止论资排辈、迁就照顾”,这是省高级法院司改办全体人员始终坚守的原则。到2019年底,全省法院先后4批遴选法官1253名,最终多达200多名法官未能入额。
“法院收案数大幅攀升,法官人数却反向锐减!”眼前的局面一度成了时任海东市中级法院院长杭旭的后顾之忧。后来,经过办案数据比对,结案率不降反升!机制倒逼,员额法官内生动力出人意料,他的隐忧反转成意外。如今,杭旭院长掌舵西宁中院,他带领下的审判团队承担着全省超过一半的案件量。
2016年7月,张满成和韩占华两位律师的人生出现了重大转折。省高级人民法院首开面向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选任员额法官的先河!通过严格程序,分别遴选为省高级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和城西区法院一级法官,两位律师如愿以偿。
孔菲,这位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的本科生,是2014年改革之初出台的《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办法》实施后的第一批受益者。经过多年法官助理岗位工作历练,在2019年第四批员额法官遴选中脱颖而出,成为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的一名审判员。
如今,经过六批次省级统一招录,像孔菲一样来自全国各地考录进入全省各级法院的大学生多达千余名。他们怀揣法治梦想,成为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法院新生代“追梦人”。各级法院也彻底解决了“招录难”的队伍建设“瓶颈”,全省法院干部队伍的平均年龄足足年轻了3岁。
健全职业保障:一项必谈的改革“红利”
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是一项深化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四项重要任务的核心项目。
从观望政策到坚决入额,这是待入额的法官们心路历程的最真实写照。“坚持责权利相统一,落实职业保障,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既是中央的重大决策,也是各级法院干警的最大福音。
2016年国庆节后第一天,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尚成财处长仔细审读着一份由省高级法院牵头起草的《青海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仅仅几天后,方案顺利印发,标志着全省所有员额法官历史性地步入职业发展的“快车道”,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了前列。
2019年7月,作为一项重要改革配套政策,《青海省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办法(试行)》出台,从制度上再次打通了上下级法院之间法官遴选晋升空间。尚成财处长十分欣慰地说,“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政策确实是我省率先有效落实的一项史无前例的人事制度改革大事”。
2017年,“两高”会同财政部、人社部作出“书记员实行聘用制”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是法院节约编制资源的保障性配套政策。
今年十一过后,刚刚结束产假回到单位上班的书记员鸟慧的当月工资纳入省财政统一保障。多了住房公积金,还能领到取暖费,这份获得感让她难掩喜悦。全省法院像她这样进入省级财政统一保障机制的聘用制书记员目前有640余名。
司法责任制:一个必研的改革“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