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贵州杨应龙起兵造反,战火烧到湘西,湖广巡抚因为离战场太远,才想起长时间被忽略的湖南,朝廷才在湖南设置了一名负责湖南战事的长官——偏沅巡抚,这是湖南第一次拥有了属于湖南的正牌长官。
湖南、湖北为什么一定要分家?
不断成长的湖南,迟早是要跟湖北分家的。明清时湖南的文化发展迅速,书院甚至比湖北还多,文化上已经能够与湖北分庭抗礼,彼此之间的摩擦也就开始增多,来自武昌的命令,常常遭到长沙的拒绝。湖南等待的,只是“分家”的理由。
经历了万历年间的贵州兵乱,明朝政府渐渐感到面积广大的湖广布政司,依靠居于湖北的政府管理湖广“势难周全”,明朝已经开始施行巡按御史和学臣的南北分设,添设粮务参政和偏沅巡抚来管理湖南,政府明显有了分理之意。
参加科举的学子们苦于洞庭阻碍,纷纷要求在湖南设立考场,“南北分闱”成为湖南、湖北“分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湖南、湖北何时分开?
明朝万历年间,湖南、湖北已经貌合神离。清朝的统治者,似乎看出了两湖之间的嫌隙,从顺治到雍正年间,有意无意间,促成了两湖的分离。
顺治年间为了解决军饷困难和土地荒芜等问题,清朝一度大力推行屯田,顺治十年(1653年),湖广境内同时设立湖南、湖北两屯道,分区兴屯。屯道的划分,基本上与湖南湖北的分界一致,只是,武昌府此时被划归湖南。
康熙三年(1664年),将湖南、湖北两省辖区分属两个省级行政区划,并由两个巡抚分别管辖,这是第一次明确将湖南、湖北辖区分属两个省级行政区划,并由两个巡抚分别管辖,这次划分的辖区,基本和现在湖南、湖北相同。康熙六年(1667年),停止左右布政使之名,在湖南设布政使,湖南作为一个省,事实上已经存在。
而湖南、湖北的名称,到了雍正二年(1724年)才正式更定。至此,同行数千年的两湖,终于分道扬镳。
两省之间的疆界如何确定的?
湖南、湖北两省“分家”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两省在一片平和的气氛中完成了这场千年的“分手”。
康熙三年(1664年),政府相对公平地完成了湖南、湖北的“家产分配”:以湖广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郧阳八府归湖广巡抚管辖;以长沙、衡州、永州、宝庆、辰州、常德、岳州七府,郴、靖二州归偏沅巡抚管辖,虽然此次划分,并没有直接划分湖南、湖北,但是却为湖南、湖北后来的疆界划分奠定了基础。
湖南、湖北为何没有以长江为界,而以洞庭湖为界?
说湖南、湖北以洞庭湖为界,并不确切,湖南与湖北的边界线很长,西部是一段陆地边界,而东部是以长江为界的。不过,习惯上把洞庭湖称作湖南、湖北的分界线,湖南、湖北也因此得名。
那么,为什么不以长江为界呢?以江为界,看似简单有效,其实,河道不断的侵袭作用很有可能影响两岸的疆界,而且将长江作为分界线,对于这条黄金水道的管理也是极为不利的。
为什么湖南、湖北的简称都没有称楚?
简称,应该算是湖南、湖北“分家”后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楚”作为简称,对于两省来说,无疑都是非常合适的。而且,鼎盛时期的楚国,势力范围扩展到东南沿海,所有曾经作为楚国范围的省,都可以用“楚”作为简称。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选择用“楚”作为简称,无疑会成为众矢之的,多半会遭到众多省份反对。湖南、湖北,用“楚”作为简称,大概最大的反对力量,一定来自于对方。
所以,两省都没有用“楚”作为简称,湖南选择了湘江的“湘”,而湖北称作“鄂”。这是两省之间的较量,也是两省之间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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