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19年12月24日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综合办公室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办公楼二楼综合办公室,具体地址:河北省北戴河海滨东经路198号,电话:0335-4025619。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及交费。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综合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55元。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开考比例:报名参考人数达到招聘人数的即可开考。
3.准考证发放,报名材料审核无误且交纳完报名考务费用的,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考生的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或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或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5日9:00—11:00(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12月25日晚在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发布,并在省医疗气功医院公告栏张贴。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院政务公开栏张贴和医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