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提供能证明自身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有单位公章),或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能证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及发放薪酬的证明(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有单位公章)。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特殊情况无法现场确认的事后电话通知。未在要求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均参加专业技能笔试、面试。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专业技能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的平均分数为考生本科目最后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技能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公布时间、方式:总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666502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0311-86663655(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16日
详情登录: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9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