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承诺信息准确、真实,委托人须手写签名确认。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报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证明、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点。
(六)订购考试大纲及教材。
财政部编写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统一由出版社直接销售,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上订购,广西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不再代为征订和发行。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8日—9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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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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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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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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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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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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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0-20:00 经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