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报考人员如需要开具考试费发票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注册号,于2018年4月10日至31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所报考区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7.打印准考证。2018年8月8日前,将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和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公布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始日期等有关事项。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日24:0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责任自负,不予办理退费。
所打印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以免影响考试。
8.考后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2018年11月20日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三个科目(包括2017年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成绩均合格的人员和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须持有关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并合格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单位盖章);
(2)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4)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单位盖章);
(2)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会计学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设在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设在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和各设区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