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93,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0.1396%;反对4,56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8.7484%;弃权10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9、《关于公司2020年办理应收款项质押登记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693,6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7.8401%;反对6,556,0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2.1261%;弃权10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1,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8.8566%;反对6,556,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0.0314%;弃权1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674,4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7.8339%;反对6,575,2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2.1324%;弃权10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82,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8.6515%;反对6,57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0.2365%;弃权1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1、《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01,674,4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7.8339%;反对6,575,2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2.1324%;弃权10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82,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8.6515%;反对6,57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0.2365%;弃权1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12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丁欢、孙宇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