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
A.卷烟批发环节无需缴纳消费税
B.卷烟批发环节需缴纳5%的从价税
C.卷烟在批发环节需要复合计税
D.卷烟批发环节复合计税税率为:从价11%和从量每条1元
E.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的卷烟应征收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第一 ,进口烟丝应纳关税
=(100+12+4.5)×20%=23.3(万元)
第二,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100+12+4.5)×(1+20%)÷(1-30%)×17%
=199.71×17%=33.95(万元)
第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
=(100+12+4.5)×(1+20%)÷(1-30%)×30%
=199.71×30%=59.91(万元)
第四,进口业务缴纳的税金合计
=23.3+33.59+59.91=116.8(万元)
业务(2):
委托加工业务进项税额=9×17%=1.53(万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24+9)÷(1-30%)×30%=14.14(万元)
业务(3)
第一,购进货物可抵扣进项税额
=12×17%=2.04(万元)
第二,支付的运输费取得货运专票,运输费可抵扣进项税额=1.2×11%=0.13(万元)
业务(4):管理不善属于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可抵扣进项税额
=20×17%×(1-15%)=2.89(万元)
业务(5):
第一,外购A种烟丝发放福利,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1.8×17%=0.31(万元)
第二,将B种烟丝赠送推广商,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销项税额
=2.5×(1+5%)÷(1-30%)×17%=0.61(万元)
消费税额
=2.5×(1+5%)÷(1-30%)×30%=1.13(元)
第三,提供新产品推广设计服务收入3万元,属于现代服务业的文化创意服务,应按6%的税率计算销售现代服务的销项税额。
确认的销项税额=3×6%=0.18(万元)
业务(6):
第一,生产销售A牌卷烟消费税:除缴纳生产销售环节的消费税外,因为是直接销售给经批准的零售卷烟专卖店,还需缴纳批发环节的卷烟消费税。
生产环节:生产销售A牌卷烟消费税
=200×1.25×36%+200×0.015=93(万元)
批发环节:批发A牌卷烟应纳消费税
=200×1.25×11%+200×250×1
=27.5+5=32.5(万元)
第二,生产销售A牌卷烟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1.25×17%=42.5(万元)
业务(7):生产销售卷烟
销售B牌卷烟消费税额
=150×3×56%+150×0.015=254.25(万元)
销售B牌卷烟增值税销项税额
=150×3×17%=76.5(万元)
综上:本期销项税额合计
=0.64+0.18+42.5+76.5=119.82(万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33.95+1.53+2.04+0.13+2.89-0.31
=40.23(万元)
本期应纳增值税额
=119.63-40.23=79.59(万元)
本期应纳的消费税额合计(不含委托加工业务涉及的消费税)
=1.13+93+32.5+254.25-59.91=320.97(万元)
卷烟厂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
=(79.59+320.97)×(7%+3%)
=400.56×10%=40.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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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题
关于商贸公司上述业务说法正确的有( )。
本月向税务机关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代收代缴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进口自用的小汽车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 )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 )万元。
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及进口业务,2016年9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一
下列关于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本期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本期国内销售应纳的消费税( )万元(不含委托加工
本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