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

简答题给定资料
1.深圳聚成企业管理顾问公司董事长刘松琳昨天通过微博爆料称,其一位朋友近日在 LV店花8000多元购买了一件衬衣,但第一次只穿了几个小时,没有洗,就发现破了一个洞。更郁闷的是,他发现在衬衣其他完好部位用手轻轻一撕也会裂开。随后,其朋友前往购买衬衣的店铺进行交涉,发现还在架上销售的同款衬衣也存在同样情况。对此,LV店员称是“特别工艺”,建议换产品来解决问题。   
刘松琳同时上传了一张动态图片。从图片上看,其朋友购买的是一件红蓝格纹的长袖衬衣。用双手拉扯衣服完整部位,衬衣马上就撕开了一个口子,裂口大小接近一个格子的长度。    刘松琳甚至还在微博中调侃了自己体验“撕裂”LV衬衣的感受,“一开始很忐忑,毕竟是人家花8000 多元的穿了几小时的衣服,小心翼翼、轻柔地撕开衬衣的一刹那,真有初吻般的感觉。”他还表示,用几乎同样的方式和力度扯,衬衣甚至还没有A4纸结实。
记者联系刘松琳获悉,其朋友的衬衣购买于华润万象城LV专卖店。记者希望采访刘松琳的朋友,他询问了其朋友的意见,称暂不方便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致电该店铺,向店员了解交涉情况及处理结果。LV接电话的客服人员向记者证实,确有一位先生购买了这样一件衬衣,事情正在处理中,但拒绝透露任何详细情况。同时要求留下记者的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表示将由相应的公关部门主动与记者联系,解释事情过程。   
记者于2012年3月13日中午致电LV中国区公关部相关负责人谭先生,他表示已获悉这一情况,公司方面也已经与顾客进了行交流。但事情的解决还需经过公司的相应流程。至于衣服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谭先生仅表示,LV已就此向巴黎的质_titan部门进行咨询,将征询其专业意见。他一直强调,“可以确定,LV最终一定会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13日下午,记者来到华润万象城LV专卖店,发现在一楼男装部的货架上,已经没有了微博中“一撕即烂,,的格纹长袖衬衣,只有两款类似款式的短袖衬衣和花格风衣。LV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款式的衬衣属于Fashion Show产品,是今年的新款。其中,长袖衬衣的售价为8790元。   
记者询问同款式长袖衬衣为何没有在货架上销售,“我们没有这个货了。”店员回答说。记者随后再三询问该款何时到货,为何缺货等问题,这位店员的回答依然是“我们没有这个货了”,言语十分谨慎。不过,该店员也热情地要求留下记者的联系方式,以便有货时通知。
而刘松琳l3日下午发出微博称,其朋友透露,该款衬衣已经“返厂”了。
花8000元买了件“一撕即烂”的衬衣,这样的消费经历在微博上引发网友围观,并纷纷留言评论。一些网友指出,包括LV在内的奢侈品牌,在国内已多次曝出产品质量问题。这些产品价格高昂,质量本应绝对过硬,但现状却与消费者的看法背道而驰,这着实让人为大牌的未来发展担忧。网友“grace—n—liang”表示,“LV名牌都不堪一击,消费者的信任、信心从何谈起?品牌忠诚度都是浮云!”
更多的网友则针对店员“特殊工艺”的解释给予抨击。“毛毛豆儿佳”表示,“大牌纯粹只是卖名声,不敢奢求质量……买到质量差的‘真货’只能‘自认倒霉’,就算投诉,商家也会以各种说辞来推搪”,奢侈大牌的售后服务让人伤不起。
网友“熊猫武装”则呼吁,“请质检和工商部门加强对进口商品,特别是进口奢侈品的监察和处罚力度”,以抵制奢侈品牌销售价高质低的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实施已届19年,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依然还会面临投诉无门、诉讼无果、索赔无力的尴尬境地。正值舞象之年的《消法》需要拿出真正有效的措施,展示法律维权的利齿,而非惯常的小修小补。
1993年10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尚台,这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这部法规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晶,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在这部法规中,消费者的隐私权、选解权、知情权、人格尊严等都被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畴。
时过境迁,面对新的社会环境,这部曾经启蒙了中国消费者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法律在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使命时,已有些力不从心。这就使得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却发现手中的护身武器已锈迹斑斑、迟钝不堪。且不说受到侵害难免,就连如何讨回公道心中都没有底。   
针对在新形势下《消法》所面临的诸多挑战和人们在利用《消法》维权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惑,记者采访了民商法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俊海研究员。他认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的领域也在不断地扩大,新型的消费方式在不断地产生,人们已从简单的生存型消费过渡到发展型、享受型,甚至是奢侈型的消费,文化、娱乐、美容、健身等消费支出占人们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然而在这个时候却出现了《消法》适用范嗣缩小的趋势,一些行业为了回避《消法》的监督,试图以“特殊”为名,把自己划在《消法》的调整范围之外,这是很不正常的,《消法》的适用范围应该随着消费领域的扩大而不断扩大,它应该可以规范所有消费领域中的行为。《消法》是一个基本法,它是调整经营者与非经营者之间关系的法律,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对它的补充,因此不存在《消法》的规定不适用的问题。   
3.“一年多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可谓风生水起,网络购物更是呈破竹之势。网购、团购成为消费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使得随之而来的电子商务投诉愈演愈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表示。
“网购商品的价格比实体店便宜,难道就意味着服务也要打折吗?”这是微博中消费者热议的话题之一。消费者希望购买商品时得到同样的服务,但面对日益壮大的网购行业,电商们却显得力不从心。
近日,京东商城与奢侈品牌施华洛世奇就因商品授权问题产生纠纷,其结果直接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获得正常的服务。
施华洛世奇(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公司目前为止没有在中国地区内授权任何网站销售施华洛世奇的产品。”并表示,对于网上一切侵权或非法销售施华洛世奇产品的行为,会考虑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面对线下品牌商的“发难”,京东商城强势回应,京东商城网站及旗下360top网站上所销售的奢侈品均来自正规渠道,供应商及品牌厂商均具备合法资质,商品手续完备并带有正规商业发票。
与此同时,施华洛世奇相关负责人宣布,施华洛世奇的中国产品保修只面向拥有产品保修卡和销售小票,并且是在实体店购买的产品。这意味着,在网上购买的施华洛世奇产品无法在实体店获得保修服务。而电商方面却丝毫不为所动,包括京东商城、淘宝在内的国内主流电商平台仍在打折销售施华洛世奇产品。
事实上,京东之所以有恃无恐,正是因为现行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网络销售的正牌产品遇到问题时,电子商务销售者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一方面奢侈品牌在极力保持其高端的形象,另一方面电商却打破了其品牌原有的价格神话,持续打低价,占据了有利的价格优势。因此,奢侈品牌才与电子商:务频频交火,而在双方互不退让的交锋中,通过网络平台购物的消费者,却成了被殃及的对象。
“最近几年,像京东一样B2C类型的商城,本身既是交易平台又是商品卖家,受到网购消费者的投诉比较多。如果京东商城等电商企业出现假冒产品,消费者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但电商因销售正品与线下品牌商发生矛盾,损失权益的消费者却很难在法律上找到依据。”阿拉木斯对记者说。
同时,电商与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地位不平等,导致电商诚信缺失的现象,也让消费者颇有微词。如何让自身权益得到电商的重视成了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赵占领看来,这主要是由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造成的。与商家所获得的利益相比,对消费者的赔偿根本无足轻重,起不到惩罚违规商家的作用。而多数消费者出于种种考虑,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并没有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权,间接导致电商违规变本加厉。
“增强网购违规打击力度,让消费者通过集体起诉获得相应赔偿,而且赔偿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得以保证,才能让电商意识到违反诚信原则的风险与成本在增加,单方面撤销订单等行为,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也会造成商家信誉度和口碑的下滑。”赵占领说。
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德成也对记者表示,要想解决电商企业在网购中诚信缺失的问题,不仅需要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建立相应的信用约束机制,更需要细化现有的法律法规,出台操作性强的行业规定,可以考虑将企业的信用评级与可享受到的政策优惠挂钩,让电商真实感受到缺失诚信带来的负担。
4.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成效不断显现。据全国各级消协组织最新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万件,同比下降8.9%,解决5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亿元,同比上升19.1%。
但是,另外一个事实是:2011年一家网站调查显示,63.817%的接受调查者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选择了“默默忍受”,成为“沉默的羔羊”。
5月底的一个周末,夜幕降临之后,记者来到长春市人民大街上的一家电影院。买票入场后记者发现,影院内已是座无虚席。在电影放映的一个多小时里,影片数次被人为中断,插播进影院的新片放映广告。影院的这种做法引起观众的不满,一些人找到值班经理反映情况。然而,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观众们许没有向消费者协会或文化部门投诉,而是自认倒霉地气愤离去。
记者的朋友杜先生在长春市宽城区某科技城购买了一套电视连续剧《闯关东))DVD光盘,回到家中观看时,发现有两张光盘出现卡碟现象,无法观看。记者了解此事后让他去退掉光盘,杜先生却说:“百八十元钱的东西,犯不上过去费口舌,算了,我认倒霉了。”事后记者了解,杜先生购买光盘时,没有向商家索要发票。
高校的大学生是文化消费的主要人群之一,他们在文化消费中遇到侵权行为时为何不向消协投诉呢?日前,记者找到了答案。
近期,有多所高校的学生主动来到吉林省消协,请消协的工作人员到校园内进行消保维权知识讲座。在吉林省消协投诉部办公室内,吉林大学材料学院一位大二女生告诉消协工作人员:“说出来可能你不相信,我们班的很多同学不知道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知道‘3·15’是什么日子,还有的同学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不知道该向谁投诉。”另一位男同学王某说:“大学里老师不讲有关消费维权的知识,也难以买到这方面的书籍,因此,同学们的维权观念比较淡薄,购买商品时不知道索要发票。即使有的商家主动给了消费凭证,也不知道很好地保存。”日前,在长春市文化广场、重庆路等地段,记者就“在文化消费遭侵权时是否会选择投诉维权”这一话题,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有24人表示不会到消协投诉,原因是“太麻烦”;有4人担心投诉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两人表示想到过要投诉,但不清楚维权时应该找文化部门还是找消协。令人担忧的是,大多数消费者表示,在文化消费时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
5.检测眼镜要上千元,木质家具检测质量问题得先锯下一块……近两年来,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是维权成本过高,却让维权路举步难行,几十元买的东西,动辄上千乃至近万的检测费用,成了维权路上盼一只“拦路虎”。
沈阳市市民张女士来到某报“3·15”维权大会,“我在铁西一家眼镜连锁店给孩子配了副近视镜,考虑到孩子眼睛近视度数较高,就选了相对较好的双非双抗超薄镜片。刚好商家在搞活动,眼镜片和眼镜框都可以打8折,眼镜片是‘舒曼双非’。原价1080元,打折后864元,眼镜框也由395元打折到316元。”张女士说,一副眼镜配下来花了1180元,可拿到手孩子却说镜片并不超薄,舒适度也和以前二三百元的眼镜没什么区别。
张女士立刻回忆起来,当时挑选完镜片,眼镜店的工作人员就直接拿到后台,至于最后自己拿到手的眼镜镜片是不是最初选的,的确让人有些怀疑。“不是有过眼镜片在打磨过程中被调包的报道吗?他们给你出示的是一种样式,而真正给你打磨时大多都在打磨室里,我们一般看不到,这就很有可能调包。”再看一下手中的收据,上面只写着“数膜”。.
“我想知道这眼镜上眼镜片是不是自己选定的,可只有通过专业部门检测才能得出结论,一问检测费用,单项还要二三百元,瞳距、折射、色彩等全下来要1000多元。”张女士说,一二百元还能承受,如果检测费已超过眼镜的价格,那就得不偿失了。
根据一项调查显示,遇到消费纠纷,会采取措施的消费者比例为58.5%,有超过四成的消费者未采取过任何措施。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在遭受了不合理的对待后采取了冷淡的态度。这其中有50%的群体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而放弃了权利。消费者最担心的是在已经遭受了不公待遇后,纠正这种不公待遇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权衡,放弃了权利。这也反映出“维权成本”是当前维权行为中最大的障碍。
此外,“不看好结果”与“维权程序太复杂、麻烦”分别获得了l7.5%和l7.1%的选择比例。“不看好结果”反映的是维权的信心,而“维权程序太复杂、麻烦’’反映的同样是维权成本。此外,“不清楚维权方式”和“维权举证困难”的选择率分别是7.4%和5.8%,这两点反映的是维权手段的缺失。维权成本、维权信心、维权手段是消费者维权过程中顾忌的三大因素。
“记者随机采访了30名市民,他们对于付出这么大精力去争取赔偿的做法并不认可。“为了一点事就上法庭,感觉像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还不够麻烦的呢。,,市民刘先生说,“这种事情一般不会碰上,如果碰上了就自认倒霉。”孙女士则说:“出现纠纷费劲巴力地检测,证实了产品确实存在问题,厂家也承认了产品不合格,但多数也只能换货或退货,没有赔偿。即便花钱请律师与厂家对簿公堂,官司赢了,也只能获得商品的双倍赔偿。,,
6.2012年5月1日凌晨,郑州至乌鲁木齐HU7816航班因天气原因延误,乘客朱某因不满航空公司安排,一时情绪激动,将一铁制隔离墩砸进柜台,并跳上售票柜台以暴力方式将某航空公司柜台的广告牌损坏,造成该航空公司柜台无法正常营运。机场公安机关首次依据《扰乱机场秩序》依法对“暴力维权”的朱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面对航班延误,乘客如何正确维护自身衩益?航班延误赔偿又存在哪些缺陷?
遭遇航班延误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的家常便饭。中国消费者协会联手民航局运输司公布的2011年航空服务消费者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七成的消费者遭遇过航班延误。对此,郑州机场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机场除了在值机区域、登机口利用航显、广播、告示牌等方式向旅客告知有关航班延误信息外,还计划通过网站、电话、短信、服务热线等手段通知旅客。根据民航规定,航班因天气原因造成延误,航空公司是免责的。郑州机场公安提醒广大旅客,因航班延误维权,维权方式要得当,合理合法,切忌“过度维权”。
据了解,2004年中国民航总局出台的《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一个“实际情况”使得各航空公司对赔不赔、赔多少都分别制订了各自的标准,造成航班延误的赔偿很难有统一标准去参照。“目前我们缺少获知信息的平台,发生纠纷后让消费者举证很困难。”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徐苏建议,可以先由一个不属于任何航空公司的蘩三方机构设立一个信息查询的平台,第一时间告诉消费者航班延误的原因、时间等信息,从而保障消费者举证维权。
7.你是怎么看消协的?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在相关政府部门那里,记者却碰了个软钉子。政府部门:消协管不了我们两家都曾因涨价问题收到过消协发的质询函的政府部门,像商量好的一样,工作人员没有人愿意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私下,一位工作人员说,作为消费者,她本人非常尊重消协的工作,但是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她只能听上级的,消协不是行政机关,“它发的东西管不了我们”。
一位政府部门的干部认为,消协就是工商局接待投诉的部门。问他消协的哪一项工作让他印象很深,他想了好半天,“好像没有”。说着,他自己乐了,“我倒是知道有一位中消协的领导买房时碰到霸王合同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连他都不理呢!”
厂家:纠纷自己能解决,用不着消协北京梅塞德斯一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一位销售部经理说,我们和用户之间的纠纷都能协商解决,一般用不着消协。
北京一家与消协发生过不愉快的装饰公司的负责人说:“虽然和消协发生过不愉快,但我们也不敢说消协的坏话,我想多数厂家都如此,没事得罪消协干什么。”
消费者。消协总的来说还行,就是有时有点软
“消协,就是教人怎么维护消费权利的组织嘛。”出租车司机张先富边开车边解释,“每年‘3·15,都上街摆摊咨询,发些宣传资料什么的。”
几天前刚刚通过消协解决完与商家纠纷的刘女士特别感谢消协:“消协就是我的靠山。”刘女士说,她自己跟商家交涉时,对方态度特别强硬,消协的人一去,对方就老实多了。后来,不但给退了货,还上门赔礼道歉了呢。
买了一套劣质家具要求退货和赔偿的孙大爷说,消协的工作人员不知找了那个家具厂多少次,人家根本不当回事。“要是再多给消协点权利,让厂家怕它就更好了。”
作答要求   
(一)给定资料中反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种种问题,请你对这些问题进行概括和归纳。(20分) 
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不超过250字。
(二)“给定资料2”中提出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新形势下面临诸多    挑战,请你根据给定资料谈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修改。(30分)
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清晰,符合实际。不超过300字。
(三)结合给定资料,以“促进和谐消费”为主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1)中心论点明确,有思想高度;
(2)内容充实,有说服力;


 (3)语言流畅,1000字左右。

参考答案:暂无进入在线模考
(一)答案提示
1.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漏洞,在新的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中,对商家的责任与义务缺少明确规定;
2.政府对商家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足,且缺少相应的信用约束机制及鼓励性的优惠政策;
3.商家违法成本过低,缺少操作性强的行业规定,信用缺失;
4.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缺乏维权手段与维权信心,且维权观念普遍淡薄,以致其经常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选择默默忍受;
5.消费者协会的权力范围与能力有限,不能全面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答案提示
1.随着消费领域的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也应该随之扩大,明确包含所有领域,取缔“特殊”,填补“管不着”和“管不了”的空白区;
2.随着新型消费方式的产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管理的对象需要扩充,明确诸如进口奢侈品、电子商务等商家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相应的信用约束机制;
3.完善和细化现有的法律法规,出台操作性强的行业规定,使参照标准更加明确,便于消费者在投诉中取证;
4.应加强对商家的监察和惩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并使赔偿能通过法院强制手段得以保证,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之有效,更有威慑力。
(三)参考范文
和谐消费 你我共赢
近年来,我国国民的消费水平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而得到飞速提高,消费领域、消费方式以及消费观念都在朝着享受型甚至奢侈型的方向转变。这股来势凶猛的消费热潮,也使与之息息相关的消费者维权问题重新受到关注。百姓的腰包鼓了,是否就能够在市场上换取等价的优质商品与服务,实现和谐消费呢?不尽然。有人正拿着一撕即破的LV衬衣欲哭无泪,也有人正捧着无法获得保修服务的施华洛世奇水晶求告无门……消费者的地位仿佛并没有因为经济情况的改善而提高,”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多数人还是在默默忍受。
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不禁疑惑,为什么消费者甘做一只待宰的羔羊?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消费者协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双双无奈地低下了头,不可否认,我们最最有力的护身武器已经跟不上这个每天都在变化发展的时代了。"当我们受到进口奢侈品价高质低的欺骗时,却被告知它们不在法律的管辖范围内;当我们充满期待的网购商品变成劣质残次品时,却被告知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对其进行管理。而当我们遭受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惩之而后快的权益侵犯时,却看到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根本不知道有关法律法规的存在,不知道向谁投诉,或者根本没有维权意识。更有甚者,一些消费者因为一时的气愤使用暴力维权,结果不但没有维护自己的利益,反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那么,在当今现实条件下,作为消费者,到底要不要维权?应该怎样维权呢?首先,市场经济一定要受到法律手段的制约才能有序发展。因此,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积极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因为损失不大或者怕麻烦就对违法商家姑息纵容。其次,要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所了解,切不可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全然不觉,或者即使有所察觉却不知如何维权。当然,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社会加强法律宣传。消费者协会应积极行动起来,发挥预警作用,而不是坐以待毙,等待消费者来投诉。再次,政府应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加以重视。一方面,政府要及时更新、补充、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填补空白区,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降低维权成本,使法律武器与时俱进,更有威慑力。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的消费者重拾维权的信心,并有效制约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出台操作性强的行业规定,鼓励商家积极建立诚信机制,使之与政策优惠相联系,做到有赏有罚。最后,我们要达成一个共识,那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政府工作人员、商家本身,还是从事其他行业的广大公民,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作为和谐社会的一部分,应该是全体公民的愿望与目标,只有整个社会都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保证诚信机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保证消费者与商家地位平等,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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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且能得之,则不成为焦虑;渴望而不可得或者很难得,才会成为焦虑。当焦虑成为普遍的社会心态,其折射出的实是社会保障的不足。为什么会有就业焦虑?并非我们都处在失业之中,但今天拥有工作并不代表我们可以长期拥有工作。如果我们失业,能否迅速再就业,我们不得而知。为什么会有财富焦虑?也并不是我们都食不果腹,但面对财富悬殊,那早已解决了温饱的财富却又似乎微不足道……
2.从心理学上说,适当的焦虑,不但不是坏事,还是一种发展动力。可当焦虑情绪成为普遍性、大范围、多行业的社会化情绪,甚至上升到了社会焦虑症的程度,就应该是“有尊严的发展”缺位了。
什么是“有尊严的发展”?温总理对尊严感进行过详细解释:“第一,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第三,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说自了,就是平等的权利、应有的物质和精神保障、良好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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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社会保障不足,除了公务员能够享受丰厚的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障外,不仅普通民众,就连不少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问题也都被推向了社会。“看不起病”“养老钱不够体面”,甚至没有养老钱,仍是很多人面临的无奈现实。人们常有后顾之忧,自然就想多挣钱,多干活儿,年纪轻轻就不得不为退休的事情考虑,增加焦虑心理。
总之,长期以来,虽然注重均衡、注重公平的科学发展观一直是各级政府的基本指导思想,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经济建设“一手硬”、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一手软”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过分强化经济行为,政府应该承担的其他职能,如社会管理职能、精神发展等,所能占用的精力和时间就很有限,而政府应该坚守的人本职能、服务本位思想也渐渐被淡化和忽略。  
3.在计划经济时期,城镇职工个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单位”中,单位发放工资,提供住房、医疗、养老等保障,赋予人们基本的“安全感”。在转型期,社会结构剧烈变革,原先由单位提供的“保护壳”被打碎了,新的“安全阀”又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人们心里埋下了焦虑的“种子”,面对就业压力和失业风险,变得焦躁不安。
1998年至2000年,国有企业共产生下岗职工2100多万人,波及数千万家庭,且主要集中在煤炭、纺织、机械、军工等困难行业。其造成的影响一直延续到本世纪初,有些问题至今仍在消化。   
与此同时,1994年起,我国逐步改变大学毕业生分配制度,由国家统分翻市场化就业转变,提倡“自主择业”“灵活就业”。进入新世纪,各地大学继续扩招,毕业生人数猛增,“就业难”从下岗职工向大学生群体迅速蔓延,就业焦虑从“40、50”人群向“80后”“90后”人群迅速扩散。市场经济充满了诱惑,也充满了风险。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完善,尚缺乏牢靠的“社会安全网”。比如,失业救助、医疗保险、社会养老等基本保障制度还未真正健全。在一定程度上讲,“灵活就业”也是“高风险就业”的代名词。一旦失去了“单位”的保护,人们难免出现无所适从的心理状态,难免产生无法回避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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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高房价下,很多地方出台了住房保障措施,但是,外地户口人员多被排除在外。而保障房与商品房的差别至少在数十万、百万元以上。再加上住房、汽车限购政策的出台。如果没有当地户口,兜里揣着钱,也难以买房、买车。
教育——尽管不少城市对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政策有所松动,但是户口仍承载着较大的教育功能。比如,在北京没有户口就难以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不用说小学、中学,单清华、北大等在京的招生指标就只能让外地人羡慕。
社保——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尽管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接制度已经建立,但由于社保待遇存在地域差异,不同户籍的社保待遇并没有实现均等化。   
改革开放打破了旧的城乡结构,人口快速向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流动。表面看,原来的城乡分割、户籍分割不明显了,然而,由于缺乏完整的体制保障,改变城乡对立、户籍限制的任务依然艰巨。在同一座城市中,户口不同可能会造成用工壁垒、社保差异、待遇悬殊等诸多问题。由此带来的“人群排斥”,已经给社会留下深创剧痛,并在事实上形成了新的人群“隔离”。
应当承认,近年来,各地正采取措施,努力将公共服务覆盖到更多包括农民工群体的外来人口,可是,无论是蓝印户口,还是“绿卡”、居住证,都没有实现真正的同城待遇;无论是“新东莞人‘新深圳人”,还是“新苏州人”,这些称呼还是给不同人群贴上不同的标签,人群“排斥”现象并未从根本上改变。
我国已有2亿多农民工进入了城市,其中1亿多人常年在城市生活,其人口规模几乎相当于两个法国的人口总和。今后,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还会有更多人口涌进城市,其二代子女以至三代、四代等都会长期在城市扎根。在一些大城市,外地人口也会越来越多,人口的跨城市、跨区域流动将更加频繁。不从根本上解决外地人(包括农民工)的同城待遇问题,就无法根除他们心中的焦虑。   
5.改革开放之初,人们秉承着劳动致富的信念,社会也给勤奋守法的人创造了致富机会。今天,财富积累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从“劳动致富”向“财富致富”“资本致富”转变。其中,住房已经成为拉大财富差距的重要因素。
浙江大学日前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经过l0多年的住房市场化改革,住房已成为五成以上家庭最重要的财产组成。一些拥有较大住房或者多套住房的家庭,财富得到巨大增值,而住房较少或尚未购买自有住房的家庭,财富差距被持续拉大。这种差距根本无法通过工资收入增长得到弥补,由此一些人产生了强烈的失衡感、“被落下”感。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转型期社会财富分配机制尚不健全,财富分配向政府、垄断行业、发达地区倾斜的趋势未从根本上扭转,人们的工资收入水平也在拉大。
有分析测算,如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超过3倍,行业收入差距超过l0倍,地区之间的差距在2倍以上;基尼系数在2002年首次突破0.4的国际警戒线之后,目前已超过0.5的红线。   
高房价、高物价、高生活成本,短短l0余年,人们的财富差距就由万元级、几十万元级转向千万元级。在很多人看来,如果没有“背景”,缺少资本,生“错”地方,干“错”行业,抓不到机会,即使通过自我不断地努力,也无法实现个人的既定目标。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的心态怎么会平和?
6.正像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的: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这种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   
中国的改革正处在一个不断深化的时期。这种不断深化的改革意味着以往的利益结构要发生全方位和大幅度的调整,我国要重构新的利益格局。换言之,许多群体和大量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要重新洗牌。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30年间,一方面一个暴富的高收人群体和一个生活状态相对比较舒适的中等收入群体迅速崛起,另一方面则形成了一个生活贫困的低收人群体。社会成员社会经济利益地位的急速变化,往往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双重示范效应,进而对许多人形成了大面积的压力。再者,改革开放以来,同经济发展相比,社会发展明显滞后,民生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社会保障制度明显缺位。不少社会成员在失去了习以为常的单位福利和单位保障之后,却没有被纳入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当中。这些人由于缺少基本生存保障的“兜底”,对未来可能形成的不利处境产生了更大程度的担忧甚至是恐慌。
现代化的发展既给人类社会提供了无数的机会,但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制造了无数的社会风险。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社会能量的空前积累以及社会的日益复杂化,特别是全球化进程和信息化进程的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不断扩散的不确定性。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人口共同体,其构成因素和变数之复杂,恐怕也是全世界之最。中国经济和社会在未来还会遇到哪些不可预期的风险因素,现在很难判定。显然,社会风险因素的增加,势必会给中国的发展和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带来危机,进而加重了社会焦虑。
在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由于种种原因,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丢失了信仰。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现阶段许多社会成员的心灵或心宅往往缺少一种坚守和定力。进一步看,由于心灵或心宅缺少坚守和定力,不少社会成员在面对大量诱惑尤其是经济利益诱惑时,其行为往往缺少坚定的信念、长远的目标取向和执著的精神,难免随波逐流,飘忽不定,心里很不踏实,进而容易陷入某种焦虑不安的状态当中。更重要的是,由于心灵缺少坚守和定力,人们的行为一旦受挫,其抗挫折、抗打击能力必定十分有限,这就会不断加重人们的失落心理,进而深陷社会焦虑当中难以自拔。   
社会焦虑现象其实还反映了在中国现阶段,民众对基础民生问题、对于未来美好并且是否合意的生活表现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形成以及以人为本基本理念的深人人心,催生了社会成员个性意识、财产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同时又使人们十分看重自身的经济利益问题,于是,这就造成一种普遍的现实感,使社会成员注重现实的日常生活,注重现实生活的质量问题,而摒弃以往禁欲主义以及如乌托邦式过于理想化的行为取向。但是,民生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以至于出现严重欠账的情形,而且改革开放以后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内,相关部门过于追求GDP,过于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了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凡此种种,致使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7.社会焦虑现象尽管从某个角度看会激发社会成员的某种动力,但从总体上看,其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社会焦虑现象会促成或加重一系列社会问题。对此,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来理解:其一,社会焦虑现象会使社会成员发生不同程度的非理性行为。比如,当社会焦虑现象盛行时,人们对于长期行为往往是不感兴趣的,相反却会热衷于短期行为,容易形成从众行为和越轨行为等。进一步看,这样一些非理性行为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其二,社会焦虑现象会不同程度地降低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客观来看,同改革开放以前相比,大多数社会成员目前的“绝对”生活水准已经高出一个数量级。但是,由于社会焦虑现象的存在,一部分社会成员往往无暇作出理性的判断,而热衷于同身边更高水准者相比,甚至同全社会当中那些公认的生活水准很高者相比,因而对自已的生活现状不够满意,并且会不同程度地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心理。其三,社会焦虑现象会加重人们对于社会矛盾的不满情绪。有些社会矛盾问题存在着,但可能没有那么严重,但如果人们普遍存在着一种焦虑,同时再夹杂着一些不公平
的心理感受,就容易把本来不是很严重的矛盾问题看得十分严重,容易迁怒于他人他事,进而会加重某些社会矛盾。
8.尽管中国现阶段面临着诸多的社会矛盾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但也不必过于担忧,以至于失去信心。纵观现代化建设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在同等发展阶段都曾遇到过类似的矛盾问题,同时也都成功地解决了这些矛盾问题。
我们不能回避而是应当积极主动有效地应对并化解社会矛盾。从治本的角度看,应当特别注重从源头上着眼,也就是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的那样,“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比如,国务院加快了供地的进度,保证保障房用地;为了抑制通胀,央行加息、收紧贷款、上浮利率种种政策接踵而至……
总之,只有正视矛盾,解决矛盾,才能减少社会焦虑,才能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
9.中国应对社会矛盾问题有其独特优势。中国经济的强劲发展,使得民众的生活水准不断提高,这就为社会安全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支持;法治社会的逐渐形成,使得社会成员在解决社会矛盾问题时逐渐地能够有章可循;近年来,以人为本理念、和谐社会理论以及改善民生政策取向的形成和实践,更是直接有效地解决或缓解了许多社会矛盾问题。
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同期发展阶段相比,中国社会也具有一些应对社会矛盾问题的独特优势。这些独特优势,尽管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技术层面上的优势,但是如果得以充分开发,将会有助于不少社会矛盾问题的解决或至少是缓解。而这样一些独特的优势,却常常被人们忽略或重视不够。中国人期待稳定,甚至有外国人也发现,社会稳定几乎成为中国人的一种情结;中国人有强大的举国动员能力,一些由自然灾难所引发的公共危机,往往会激化社会矛盾,并最终演变成为大规模社会冲突的导火索,:谳中国所具有的强大的举国动员体制和能力,恰恰能够有效地化解类似的公共危机,有效地防止其演化成大规模的社会冲突;中国人一直极为注重现实生活,具有一种明显的务实精神;中华民族源于多个民族,是多个民族融合而成的,这就使得中华民族含有多个民族的基因,具有一种平和宽容的精神;中国人对于家人几乎是负有无限责任,客观上这有利于社会矛盾问题的缓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社会矛盾问题的加剧。   
10.中国正处在一个急剧转型的时期。在这样一个时期,要想彻底消除社会焦虑现象是不现实的,但是,缓解社会焦虑现象则是能够做到的。就缓解社会焦虑现象而言,至少需要建立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我们现在提建立一个高级的或中级的民生保障体系还不够现实,但是提建立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是现实可行的。初级民生保障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低水准、广覆盖、有实效。其基本内容是:初步做到“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建立初级民生保障体系,可以让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有一个基本的生存底线。对未来也可以有一个大致的预期。如是,则能够有效地缓解社会焦虑现象。
另外,还要尽可能地实现充分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这是一个公认的道理。充分就业应当是社会的优先目标。充分就业,是指任何一位愿意参加工作、具有必要能力且年龄合适的社会成员都应当获得一个有经济报酬的职位。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获得一个职位,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就意味着拥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意味着拥有了一个可预期的发展平台,意味着能够进行一些必要的、平等的社会活动。可见,充分就业是缓解社会焦虑现象的必要条件。
(一)“给定资料1”画线部分写道:“为什么会有财富焦虑?也并不是我们都食不果腹,但面对财富悬殊,那早已解决了温饱的财富却又似乎微    不足道……”请结合给定资料,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20分)
(二)社会焦虑是由于社会矛盾导致的,总结给定资料中谈到的社会焦虑现象都有哪些,并分析指出它们背后折射出了什么样的社会矛盾,这些    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是什么。(30分)
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清晰。不超过400字。
(三)请参考给定资料,围绕“社会焦虑”这个主题,目选角度,自写题目,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1)中心论点明确,有思想高度;
(2)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3)语言表达流畅,逻辑性强;     
(4)字数在1000字左右。

2给定资料
1.2011年9月5日,一位患儿父亲称,自己用8毛钱的药治好了10万块的病,并指责医院进行过度医疗。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之后发酵成“八毛门”。如今,它已影响了患儿家长的就医理念。在深圳市儿童医院,8天内就出现了3例患儿家长拒绝手术的情形。
2011年9月21日,患儿小涵因患手足口病,被送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治疗,随后经历治疗、回家、重新返院治疗一系列波折。在此期闯,患儿父亲因对医生的做法产生质疑,要求全程参与专家会诊讨论并进行录音。因患儿父亲不信任医院而引发的“录音门”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对医患关系的思考。
“八毛门”和“录音门”事件,揭示出医患间的不信任。而2011年,多起医患暴力冲突恶性事件频频发生,更是将这种不信任推到极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忧虑。
5月30日,江西上饶市人民医院发生医患冲突事件,一患者家属纠集近百人封堵医院,一名医生下肢被打残。
8月16日,广东东莞市长安医院发生恶性伤害事件,一名男子因治疗后病情不见好转,持菜刀冲入诊室,致医生一死一伤。
8月23日,江西南昌市第一医院发生一起血腥械斗。上百人手持棍棒、鱼叉、钢管到医院闹事,与保安发生冲突。
9月21日,湖北武汉协和医院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一名七旬患者因病情复杂,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因不认同医院的结论,纠集数十人持械冲击医院。   
9月15日,北京同仁医院发生一起惨烈血案,43岁的女医生徐文被一名患者连刺l7刀,倒在血泊中。此后一周,又有一名眼科医生被患者打伤。
在2010年8月,世界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曾发表文章——《中国医生:威胁下的生存》。文章称:“中国医生经常成为令人惊悚的暴力的受害者”,“医院已经成为战场,因此在中国当医生便是从事一种危险的职业”。
2.不久前,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第四次医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显示,48.51%的被调查医师对当前的执业环境不满意。82.64%的被调查医师认为,目前医患关系紧张主要是由于体制造成的,主要包括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等因素。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医患关系发生了剧烈变化,医疗纠纷不断增加,医生执业环境持续恶化。尤其是近10年间,医患暴力冲突呈井喷式增长,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医生普遍感到执业中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得不到保障,医生成为一种高危职业。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认为,不让医生流汗再流血,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谴责医院场所的暴力行为,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一名网友写道:“当医生受到暴力侵犯时,整个社会应该和医生站在一起。我不是在偏袒医生,而是想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离不开医生,更离不开好医生。
一项调查显示,96%的受访医生表示其所在医院发生过“医闹”,而且“医闹”已经严重影响到医生的职业行为。自我保护越来越成为医生行医时的第一原则,而不是“患者利益优先”的古训。同时,90%的受访医生呼吁尽快立法保护自己的行医权。
“我现在最怕的就是医患矛盾”广西梧州市工人医院眼科主任麦丹被誉为“精修心灵窗户的好医生”,但这位200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眼科专家,依然为医患关系而苦恼。   
每天,麦丹从8时开始接待患者,一天要看38~40个号,每位患者的就诊时间不短于15分钟。如此算来,她一天要在门诊室里坐上10个小时,这还不包括手术和查房的时间。"15分钟,有必要吗?”记者感到不解。而麦丹无奈地说,有些患者也许两三分钟就可以看出症结,但“为了照顾病人感受”,她必须把时间拉长。
曾在社区医院实习的小清就曾亲身经历了一场“咳嗽引发的肢体冲突”。在为幼儿预防接种时,一个孩子咳嗽了一声,护士便表示“咳嗽不能打针”,要求再去检查。但孩子家长认为这是“没事找事”。双方互不相让,争吵了起来。最后,护士同意打针,但家长必须在知情同意书上重新签字,后果自负。而家长并不理每,只是一味催促护士打针。也许是有怨气,也许出于紧张,护士打针下手较重,孩子哭了。孩子父亲见了,顿时暴怒,冲着护士一通怒吼,认为她借孩子撒气,还一把扯下护士的口罩,将预防接种卡向她脸上打去……
“其实,平心而论,那位护士是所有护士中最为负责的一个。只有她告知家长该按住孩子的哪些部位以免孩子挣扎,也只有她在针头扎入后先回抽无血才注入疫苗,以免本该打在肌肉里的疫苗进入血管,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唯一的问题在于她的态度,她总是以命令的口吻对家长说话。”小清感慨地说,每天面对数十甚至上百个患者,也难怪医护人员心情好不起来。   
“区患关系再这样发展下去,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广州市人大代表、血液科专家陈安薇说,现在已经有很多医生因为怕被患者告、被患者打,甚至被患者杀害而不敢做任何需要冒险的手术和治疗,使得一些本来可以“搏一搏’’的病例,得不到应有的治疗,有的病人甚至被医院拒之门外。而医生们为了保护自己,谁都不敢给患者的病情“妄下结论”,这就意味着患者要做更多的检查来证实医生的诊断,从而使得医疗负担更加沉重。   
3.最近一段时间,“医闹”在全国一些地方频频出现。摆花圈、烧纸钱、打横幅还算“文明”  的方式,砸医院、打医生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医患双方本是携手面对病魔的共同体,缘何成了  喊打喊杀的“死对头”?“医闹”,到底谁最闹心?
患者在医院面前,绝大多数是弱势群体。面对强势的医院,患者及家属常常有苦难言,总感  觉“干不过”医院。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维护’’患者利益一方的职业“医闹”有了生存土壤。
医学事故签定体系不完善是导致“医闹”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力文说,医疗事故鉴定体制尽管从过去的卫生行政部门出面组织鉴定改革为医学会组 织鉴定,但依然难以让患者信服,大部分人认为鉴定方和医院是一家人,由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医学会鉴定是“自己给自己鉴定”。患方想当然地认为医学会鉴定偏袒医院、医生,鉴定结果  不公正。此外,一些医护人员对患者的冷漠态度也是引发“医闹”的一个原因。       
“医闹”的出现,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再高明的医生也有犯错误的时候。医院考虑  到声誉问题或是为了保护医生,发生医疗事故后,往往向患者或家属隐瞒实情。一旦家属了解 到真实情况,其心情可想而知。
4.“八毛门”录音门”……正当接连发生的医患事件让医患关系蒙上阴影时,日前发生在广东潮州市的一起更为恶劣的“病人砍杀医生”事件,让医患矛盾这个话题显得格外沉重。   
如今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怎么了?病人到底还能不能信任医生?医患关系如果日鹩恶劣会带来什么后果?
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儒亮长期从事医疗法律方面的工作。在他看来,医患关系之所以恶化,问题就出在“沟通”上。“医术、医德是医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但光有医术和医德远远不够,医生还要懂法、用法。”宋儒亮说,事实上,有很多与医疗相关的法律都已经规定,医生对病人除了有治疗的义务之外,还有在做检查和治疗前征得病人同意、告知和说明这三种义务。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说,爱岗敬业的好医生事迹往往出不了医院大门,只在病人群体中口耳相传。坏医生虽是少数,但更容易广为传播,甚至成为行业“代言”,造成不信任的情绪在患者中扩散。陈安薇也认为:“像‘八毛门’事件,深圳儿童医院的诊断本来是正确的,但一些媒体和网民没弄清真相就大肆渲染,质疑声几乎一面倒地扑向医院,无形中在围观者的心目中形成‘医生都信不过,的印象,为下一次医患矛盾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八毛门”“录音门”,和潮州杀医案的性质不同,却都折射出患者对医院和医生的不信任。”廖新波表示,前两者是由于医患信息不对称,加上患者受一些医患纠纷事件的影响,不相信医生的正确诊断。而潮州杀医案令人深思,医生有错,病人就让医生用生命来偿还吗?“这是一种淡漠生命的粗暴做法。医患纠纷应该以法律作维权武器,而非挥舞刀子剥夺他人生命以泄愤!”
广州市人大代表、血液科专家陈安薇,出生在医学世家,父母都是医学界的知名专家。她见证了医患关系从和谐、温暖到如今剑拔弩张的全过程。“记得我父母从医年代,看病几乎不怎么花钱,虽然当时医疗技术谈不上先进,但医患关系是和谐的、温暖的。患者对医生非常敬重,很相信医生的话。而医生由于不用背负任何医院经济效益的负担,没有奖金和效益的压力,不用担心病人欠费,所以对待病人特别坦诚,很替病人着想。……上世纪80年代,随着医院市场化的推行,医患关系开始变味。”到了今天,很多中青年医生从来不在孩子面前提自己的职业,甚至不给孩子买任何与医生有关的玩具。陈安薇说,这一代的医生对职业没有认同感,想法很压抑,也很灰暗。
5.在国内看个病不容易,患者非常珍惜每次就诊时与医生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但有时因为  时间紧,或医生埋头写病历,总觉得交流不太充分。为此,《生命时报》驻外记者探访各国医院'  记录了他们在海外就医的体验,或许在医患沟通方面能给国人一些启不。
法国   
我有次刚到法国时就得了重感冒,一个多星期也没好,就和医生约好第二天去看病。看病  时,医生看我是外国人,就很耐心地问我:“您哪里不舒服?”于是我叙述了自己发烧、咳嗽等症状。医生非常耐心地听我诉说,等我全部说完,她说:“我慢慢跟你说,要是听不懂你就随时问我。”接着她告诉我得的是季节性流感,需要如何治疗。我们这番对话,一共用了将近30分钟。   
等我都听明白以后,医生才开始低头写病历。法国的病历只有一页纸,左上角印着诊所和医生的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下面是医生手写或者打印的药名,总共不过十来个单词。我对这样简单的病历很惊讶,医生就介绍说写病历会占用很多时间,利用这些时间与病人沟通,对患者康复更有价值。法国人很信任医生,医生也不用担心因病历不全面而遭到质疑。后来,我在法国生活久了,逐渐了解到医生写病历通常都不超过3分钟。
法国医生写病历精简,还得益于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特别是当病人需要转院时,也并不  需要“大病历”,家庭医生会把病人的病史、遗传史,是否有药物过敏,生活方式等信息上传到电  子病历系统,这样综合医院的医生就能对病人的健康状况一目了然。
英国
就医诊断的业务技能对于英国医生来说并不是考核的唯一标准,如何与患者沟通更为重  要。良好的沟通能力是成为一名医生不可缺少的条件。英国医学教育界在培养医学生与病人  沟通的能力方面已经先行一步,早于l981年英国医学会已将对医生交往能力的评估作为其资  格考试的一部分。
“你现在感觉如何?”“还有什么可以帮你的?”这是记者从英国医生口中最常听到的一句  话。在医院采访时,记者还发现医生们总会尽可能地回答病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有时甚至要拿  出书或者画草图为病人解释哪儿是心脏,哪儿是阑尾。
根据病人自身不同的情况,医生会有针对性地对病情、年龄、体重等状况差异给出详细的  用药说明,并不断询问患者是否有过敏史,叮嘱遵守用药注意事项等。如果患者病情严重或者  是患有糖尿病、心脏病、风湿等跟生活方式有关的病症,医生坯会给病人和家属列出一些关键词,如在病历上写上心脏病研究学会或糖尿病研究中心等,方便患者和家属到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对病情和治疗进行更详细的了解。此外,医生在向病人解释病情时,会尽量避免一些敏感名称,让病人更容易接受。
位于北伦敦的一位全科医生纳尼塔告诉记者:“为了保障诊断质量,我们每天最多只接待  35名预约患者,每个患者平均问诊时间是11.7分钟。我希望能有充足的时间为病人答疑,排解忧虑。”
日本
日本的医院,不管是公立大型综合医院,还是私人诊所,都讲究“安静有序,舒适高效”。因  此日本的医生和护士、护工有明确的分工。本来就抱恙在身的病人要是被要求跑东跑西做各  项检查和办理缴费手续,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痛苦。
为此日本的医院里,医生的主要责任就是诊病,病人到医院后先看医生并讲述自己的病  症,然后医生会根据需要做简单检查。如果是需要更多检查项目才能确诊,那么这样的病人一般会专门给配备一个护士,这个护士根据医院情况确定一个对病人来说最合理的检查顺序和方案,全程陪同病人检查。
当检查项目全部结束后,护士会送病人先去休息,然后亲自将检查结果送到医生那里。医生在看了检查报告后,就会在病历上写清患者所患疾病的名称、程度以及就诊日期等,然后交给医生助理或者护士长。医院在主治医生看病时,都会再安排一到两人在旁听诊,有的医院是  医生助理,有的医院是护士长,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把病人需服药的名称、剂量及注意事项写在病历上,并且嘱咐病人及时吃药。医生助理一般会详细写出病人的自述、各项检查结果、医生的结论、服用药物和剂量,然后和检查报告一起交给病人,并留下复印件存档。因为在日本,每个人都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所以计算保险费用也是由医生助理和护士长负责的。一般医疗费用都是先从保险中扣除的,不用病人去划价买药。
医生、医生助理、护士长和护士等人的分工协作,会让病人看病时间缩短不少,同时也减少  了病人看病时耗费的精力和体力。
6.“病好了,万事大吉;病没好,立刻翻脸”这种以结果为导向的信任,成为医患关系的一大特点。
生老病死,本是人生的自然规律。然而,很多患者家属对生命的期望值过高,要求医生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一旦发生死亡或意外,往往迁怒于医生,无理取闹。2011年9月,北大人民医院收治了一名女患者,肺癌晚期并侵犯心脏,病情凶险。而家属却说是肺炎,医院属于误诊。后来'  多家医院均证实是肺癌。于是,家属又要求医生确保生命安全。医生不能承诺,故遭到殴打。
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王仲认为,医学技术是有限的,而患者的期望是无限的。我们不能只强调医学的先进性,而忽视了医学的局限性。如果患者对医学的期望值太高,一旦出现意外,很容易导致医患冲突。现在,不少患者认为医生无所不能,希望医生彻底解决病痛,其实医生没有这个能力。医生能做的通常有三件事:减轻痛苦、适当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医疗环境恶化,医患纠纷频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医疗知识  的专业性,医生占据主导地位,患者处于被动地位,患者获取医疗知识主要依靠与医生的交流  沟通。   
北京安贞医院副院长周生来说,目前,医患沟通是医学教育的“短板”。医生本来有“三件宝”:语言、药物、手术刀。但是,很多医生只会用后两件,不会用第一件。很多人当了一辈子医生,却不会和患者说话。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主任医师顾晋认为,我国大医院的医生超负荷工作现象十分普遍,这使  得医生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病人沟通。现代医学要求医生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而我国在  医学教育方面,尚没有把沟通能力作为医生晋升考核的内容。因此,提高医生的沟通能力,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7.信任,在医患关系中是一种依赖互动的循环:如果互相信任,会形成良性循环,如果互不信任、互相猜忌,只会形成恶性循环。后者在当下表现得尤其明显。关于如何改善医患关系,各方观点不一。
中国医院协会自律维权部副主任郑雪倩认为,医患暴力事件不是单纯的医患矛盾,仅靠医患双方努力无法解决,还需要社会各方形成合力。要从根本上杜绝暴力事件的发生,关键在于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良好的医患纠纷处理制度。  
广州市民曾梅表示:“我们不懂医学常识,遇到问题就想问医生,弄个明白。”但是医生可能 觉得医学问题跟患者讲不清楚,如同“鸡同鸭讲”,或者是没有时间说,结果导致患者感觉自己被蒙在鼓里,不受尊重,因而更加愤怒。曾梅建议医院能设立专门的岗位,邀请心理学专业的人士来对患者进行解释、疏导,化解患者“心结”。
从事人际沟通技巧培训工作的高级培训师王勇说,中国医生的理念必须改变,要先给病人 开“关怀处方”,再来谈治病。他说,每个医生不妨牢记美国医生特鲁多墓志铭上的那段道出医学和医生角色本质的箴言:“有时去治愈,经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
宋儒亮直言,要改善医患关系,政府必须有所作为。例如,积极推进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医院“以药养医”等问题,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同时,如果医生能把‘和病人好好沟通’当成自己的义务,很多医患矛盾是可以避免的。”
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提出,针对当前缺乏行之有效、快捷的解决途径和处理医患纠纷的专门立法,应尽快设立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纠纷调解中心,公平、专业和规范地处理各种医患纠纷,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波表示,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重在切断“医”与“药”之间的利益关系。“医”不仅指医疗机构,也包括医生。
8.著名医史学家亨利.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的多方面关系。从行为学上来说,无论是“医”还是“患”,其出发点都只有一个——让病人康复起来。这本该是一对互相协作、目标统一的“利益共同体”,也是最应该互相信任的两个群体,为何却表现出了势如水火的对立?医患关系僵局如何破冰?仅靠内心的自觉去重建信任够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第五篇中已指出:“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病人为中心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患关系,方便群众就医。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作答要求
(一)“给定资料1~3”反映了当前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种种表现,请结合给定资料,谈谈你对“给惫资料2”中画线部分“我们离不开医生,更离不开好医生”的理解。(20分)
要求:准确,全面,逻辑清晰。不超过200字。
(二)分析“给定资料4”,请你揭示导致医患关系急剧滑坡背后的深层次的原因。(30分)
要求:(1)观点明确,分析透彻;   
(2)语言流畅,层次清楚;   
(3)不超过300字。
(三)请参考给定资料,结合实际,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主题,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50分)
要求:(1)中心论点明确,有思想高度;
(2)内容充实,有说服力;       
(3)语言流畅,总字数在1000字左右。

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参考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1.2010年7月5日凌晨,沪陕高速蓝田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印有“司法”字样的制式警车与路边一辆大货车追尾,造成警车上3死1伤。经调查,车祸发生时,驾驶警车的司机是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局长的儿子,其在车褐中当场身亡,车上死者和伤者都是同学朋友关系。死者家属介绍,三名死者均是26岁左右的“80后”。据驾驶大货车的司机讲,当时事故发生后,他立即下车救人,就闻见车内有≤股酒气。记者了解到,这辆牌号为“陕HD037警”的制式警车为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所属。
在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记者经调查,确认事发时驾车的正是该局局长郭安成之子郭亮,他是商州区司法局下属部门公证处的职工。商州区公证处一位负责人表示,郭亮只是公证辅助人员,并不是司机。因为公证处没有配车,就谈不上有司机。这位负责人对郭亮当天凌晨驾驶“陕HD037警”制式警车外出的情况并不知情。
记者随后又来到商洛市司法局,商洛市司法局表示,按照商洛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规定的要求,郭亮不属于驾驶警车的人员,违反了规定,将责成商州区司法局就此问题作出专门的书面汇报说明。
2.2006年8月2日下午,伴随着“靠边、靠边……”的吆喝声和阵阵哀乐声,一辆“晋K7065警,,的警车开道,80多辆小轿车和数十辆电瓶车浩浩荡荡驶过平遥古城。游客们经过打听才知道,这是平遥县执法局一位安姓工作人员为其父举行的一场豪华葬礼。
8月2日中午,记者在平遥古城中部一条巷子外看到,数十米长的巷子里,密密麻麻摆放着数百个花圈,正在往景点专供游客乘坐的数十辆电瓶车上装。巷内一户人家院中挤满宾客,身着执法局、客运办制服和警服的人员来往穿梭。据了解,位于古城内的平遥县人民政府第二招待所被这家人包了下来,用于接待宾客就餐。记者在招待所门前看到,几十辆各类小轿车鱼贯驶入,在手执对讲机的“工作人员”的指挥下,车窗上分别贴上编号。记者数了一下,这样的小轿车至少有83辆。据周围群众讲,这安家兄弟三个,一个在平遥县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当领导,一个经营旅行社,一个在城市客运办担任领导职务。
下午3时30分许,送葬队伍开始出发,车队在城内绵延数公里。本来走3条街道,出殡车队就可以出古城了,但不知什么原因,这支车队偏偏在城内绕来绕去,甚至专为游客设置的步行街也为该车队敞开大门。在开道警车的引领下,哀乐缓慢飘过游客最集中的明清街、城隍庙街后,才“依依不舍”地驶向古城东门。因为车辆太多,古城街道因此堵塞一个多小时。许多中外游客对此盛大场面感到好奇,纷纷拿出相机拍摄。一位北京游客说,他活了40多岁了,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么隆重、庞大的送葬队伍。不过,平遥当地人却早已习以为常,“人家当官的,就是威风、气派”。
3.记者从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了解到,黑龙江省将集中开展警用车辆整顿行动,规范警用车使用,维护政法队伍的形象。黑龙江省警用车辆使用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警用车牌照外流、随意动甩警车办私事、警车交通违章等问题依然存在。据统计,2007年6月至10月,哈尔滨市区的电子监控设备发现警用车辆闯红灯高达5900余次。
4.2009年8月20日,厦门市公安局一警车肇事致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警方高度重视、缜密调查,于8月22日向媒体通报了调查结果: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确定驾驶该警车的范某负全部责任,行人通过斑马线系正常通行,无违规,不负责任。厦门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蔡添源介绍,此事故中责任民警王某公车私用,违规将警车交给饮酒后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该市公安局已将其停职,关禁闭;警方正在抓紧时间调查处理,将依调查情况迅速作出严肃处理,绝不袒护。
5.“呜!呜!呜!”2006年7月25日上午9时11分,轰鸣的警笛声在兰州市天水中路响起,紧接着,在路旁10楼办公的记者隔着紧闭的窗户就听到警车扬声器传来的吆喝声,这类噪音每天要听到一二十次。      
“烦死了!”兰州市民抱怨道,“难道这些警车没人管?”
2006年2月21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执勤用语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执行紧急警务活动时,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警灯、警报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或将警车停放在高级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门口;在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路段、区域和时间,不得鸣警报器。”
但是,在兰州市区行驶的少数警车却将警笛弄得声声响、喇叭不停叫,有时晚上也不消停,不少市民抱怨常常在深夜被尖锐的警笛声惊醒。
警务用语欠礼貌是兰州市民对少数警车的另一种抱怨。公安部在《通知》中要求,“民警在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需要喊话时,应使用规范用语,做到态度和蔼,用语准确、简练,吐字清晰”,并公布了《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规范用语》。但还有少数警车动辄就用扬声器大声呵斥:“让开!让开!”“前面的车靠边去!”声音很大,方圆几百米都能听到,令不少市民心生反感。为此,2006年“两会”期间,兰州市政协委员梁和提出了《建议警车开道语言要文明有礼貌》的提案。建议在非特殊需要、一般情况下,尽量不要使用警车开道,尽量避免扰民行为;在执行特殊公务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开道车辆多用“请让让道,谢谢合作”“对不起,请靠边停,谢谢”这类文明用语、规范用语。遗憾的是,这一建议没有收到良好成效。
闯红灯也是兰州少数警车的一大特色。只见红灯亮起,所有的车都停在斑马线后。一辆警车边按喇叭边从队列中“刷”地驶出,在众目睽睽之下越过斑马线,闯过红灯,绝尘而去。这一幕在兰州时有发生。
6.2006年9月中下旬,“兰州少数警车乱拉警笛、强闯红灯影响恶劣”豹情况引起了公安部周永康部长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甘肃省公安厅赵聚忠厅长立即要求省厅警势督察总队会同交警总队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联合整顿。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及时下发了《关于对兰州市警用车辆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目前,第二阶段的联合检查行动正在进行。
据悉,为了进一步规范甘肃省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模范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甘肃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省公安厅会同兰州军区军交运输部、甘肃省军区警备纠察连、武警甘肃总队警备办召开了“治理滥用警灯警报器联席会议”,建立起军警联检的长效工作机制,并责成公安、部队、武警、保安、医院、路政等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先期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严格进行清理。
为了摸清警车和驾驶人底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交警总队车管所严格清查了警用车辆档案,纠正超范围或不合规定办理的牌证。同时,要求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首先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交通警卫任务,严格按照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查找警车(含甘0专段号牌)管理中存在的监管不力等薄弱环节,对不符合规定办理的警用车辆要及时清理;对无警车准驾证的驾驶人进行调整;对非法安装或使用警灯、警报器的,立即责令拆除。
据了解,兰州市安装警笛、警灯的车辆成分复杂,目前,安装警灯、警报器的车辆除公安机关外还涉及安全、司法、法院、检察、林业、监管、医疗救护、保安公司、银行押运企业等,由于监管措施不到位,很多驾驶人属于临时招聘人员,素质不高,特权思想严重,城区道路拥堵时乱鸣警笛、不按线行驶、闯红灯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保安、押运部门以押运特殊物品为由,拒绝检查的问题比较突出。这部分车辆全部挂有甘O专段号牌,部分车辆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个别驾驶人不服从交警管理。   
为此,甘肃省省交警总队整顿工作将由路面延伸至相关单位,近期开始深入到银行、保安、医院、城管等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7.警车是公安机关执法的重要工具之一,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涉案车辆管理是公安执法的重要环节,直接体现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警车和涉案车辆的规范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事关执法规范、公安队伍形象、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一件大事来抓。2006年11月,公安部修订并公开颁布了新的《警车管理规定》,统一警车外观制式,严格警车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对此,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有了明显提升。
但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在警车使用方面,仍存在着管理不规范、个别民警耍特权等问题;在涉案车辆管理方面,仍存在未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扣押、处置涉案车辆,侵犯车辆所有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影响了公安队伍的形象。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强调指出,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要从涉及群众利益的小事做起,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急迫的问题人手,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为进一步整肃公安机关警风警纪,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2月起至11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警车和陟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8.2010年6月3日,公安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以最大的决心、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取得专项治理工作实效。
刘金国指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表面上看是车辆管理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队伍作风和执法管理问题。车辆连着警风,连着民心,关系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发展健康有序,正向纵深推进。
刘金国对陕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陕西地处中西部地区,整体实力还不够强,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保障不到位等实际困难客观存在。在压力面前,陕西各级公安机关迎难而上,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显著成果。陕西的成功经验在于:“一把手”挂帅,亲自谋划部署、指导检查、协调解决难题;“严”字当头,对发现的违规车辆,不管是基层单位,还是领导机关的车辆,都严肃查纠,一辆也不放过;有破有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投入专项治理资金,为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创新进取,推行警车合格证、涉案车辆“一车一档”、警车使用领导审批、违规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发动群众有奖举报等制度,形成了震慑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陕西的工作为各地公安机关解决难题提供了思路,坚定了我们搞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刘金国指出,专项治理工作关键在于坚持不懈地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部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像抓“五条禁令”那样,以最大的决心、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坚决打赢专项治理攻坚战;要巩固完善督察部门牵头、各警种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查纠违规问题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反弹提供制度保障;要坚持开门治理,加强与媒体沟通,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举报渠道,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推动落实,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财政、税务以及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努力解决制约专项治理工作的难点问题;要强化督导检查,公安部将继续组织对全国各地开展集中督察,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要奖惩分明,各地要组织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6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自觉遵守警车和涉案车辆有关管理规定,违反的要严肃处理。
9.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兴城市公安局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坚持治理与建设并举,解决警车保障不力的实际困难,探索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的治本之策,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兴城市公安局注意到一些深层次、保障性问题逐渐浮现出来:缺少车辆,不得不使用报废车,甚至使用涉案车辆;经费短缺,无力缴纳购置税、不能及时缴纳交强险;缺少维修保养,车辆带“病”上路;警力紧张,不得不使用协勤人员开警车等。
面对这些“顽疾”,兴城市局党委下定决心彻底根治。全局ll3辆警车中,除手续齐全的46辆,其余能够补办手续的21辆立即补办手续,无法办理手续的46辆集中封存,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对已经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坚决报废。   
市局将无手续车辆封存后,对基层各单位车辆进行了合理调配,确保每个所队至少保证…辆工作用车,但对于基层单位交通工具原本就紧张的局面还是雪上加霜。经过认真讨论,兴城市局党委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专项整治工作要采取边治理边建设的方法,不设法去解决公安机关车辆保障不力问题,违规问题治理成果就不可能得到持久性巩固。
兴城市是辽宁省的一个县级市,经济实力处于全省下游。在窘迫的财政状况下,市委、市政府每年除正常拨付公安经费外,用于解决公安工作的专项资金就达500余万元。“有为就有位,兴城公安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公安机关购置警车是我们市委、市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代市长于学利说。2010年3月6日,于学利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批准了市公安局购置车辆所需资金的报告,并带领政法委、财政等部门的负责人到市公安局现场办公,专门解决警车购置问题。目前,36辆警车已到位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牌证,配发给了基层所队。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兴城市公安局召开4次专题党委会、3次领导小组会议,发简报30期、通知通报17期,集中督察40余次;在全市繁华路口、重点地段、乡镇街道悬挂宣传条幅,散发宣传单,公布有奖监督举报电话,营造领导带头、全警行动、社会监督的治理氛围。与此同时,兴城市局加强了制度建设和内部教育。开展“文明行车,树良好警车形象”活动,针对平时容易出现的闯红灯、乱鸣笛、不着警服开警车等现象进行深入教育;制作“七个一律、五个必须、两个严禁”警示卡片,每名民警随身携带。
通过边治理边建设的方法,兴城市局现有警车103辆,数量基本和原有车辆持平,不但车辆整治率达到了100%,而且全局的车辆状况也有了质的飞跃。应该扣押的涉案车辆已办理完备扣押手续,应该发还的涉案车辆已全部发还,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现象彻底杜绝,所有警车全部由民警携带“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警察证)着装驾驶。
10.2010年4月15日,辽宁省兴城市人大代表杨雅琴致信市公安局党委,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表扬:“一是真听不到刺耳的警笛声了,二是再也没看到警车抢道了,三是没有正式牌照的警车不见了。”
兴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古城中队中队长朱立华说:“治理整顿,这回是动真的了,我在岗台17年,最头痛的就是‘家里人’违章难纠!这次局领导以身作则,警察开车都守规矩,‘三证’齐全,我不用再担心有群众说我偏向内部人了。”
羊安乡派出所所长张文平等民警说,专项治理工作是对民警的关心和爱护,过去驾驶无牌车、报废车、未上保险车,在本地行得通还凑合,但到外地就提心吊胆,如今开着新警车的感觉真好,理不直气不壮的尴尬一去不复返。
11.“警车整治不是一时的,不是整几个月一阵风就完了,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当前要做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抓紧清理、规范警车牌照。”近日,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在谈及警车整治工作时提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警车配备标准,定编标准确定后,全省警车全部更换警牌,“这样,不管是借出去的,还是超配、滥配的,全部重新换牌照;没有换牌的,发现后收缴牌照,不准上路。” 2010年2月份以来,江西省开展了公安机关警车专项治理工作。截至6月上旬,江西省共消除警车交通违法记录91960条,消除率为95%;为2000余辆“问题警车”补办注册登记手续;整改违规警车557辆,收缴号牌527副。公安部先后3次就江西警车专项治理工作给予高度赞扬,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国推广“江西经验”。
“江西动手早,工作主动,力度大,省政法几家联动,先取消专段牌照,然后在全省开展警车整治,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舒晓琴提出,警车整治工作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继续坚持政法各部门联动,公安机关要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因为所有警车都是公安管的,只要是警车,公安部门都可以检查,但公安机关首先要管理好自己的警车,其他政法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的警车管理,服从和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警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老问题必须限期消化、限期解决。在此基础上,要防止新的警车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一起,要处理一起,不处理,我们所做的工作都将前功尽弃。”舒晓琴进而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公安机关首先要带好头,坚持每月通报制度,把哪个单位的哪部车子发生违法违规问题通报下去,督促责任单位接受处理,除了执行紧急警务活动外,其他的都必须接受处理。
舒晓琴同时强调,要加强和新闻部门联系,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开展警车整治工作的情况,欢迎媒体对全省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媒体曝光突出的警车违法违规问题,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邀请记者一起下去进行督察,及时通报,跟踪报道。对警车的整治,电视里面要经常有画面,广播里面要经常有声音,报纸上要经常有文章,真正推动警车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申论要求
1.请归纳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20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归纳全面,有条理,不超过200字。
2.分析出现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原因。(30分) 要求:分析恰当,条理清楚,不超过300字。
3.围绕给定资料反映的主要问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
(1)观点明确,认识深刻。
(2)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内容充分。
(3)语言顺畅,字体端正,字数l000~1200字。

最新试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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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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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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