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望江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3-5年。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5799077(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6-5799199(县人事考培中心)
举报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556-7189179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望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