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平安
东阳建设,努力营造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关于落实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条线相关指标任务的通知》(金民便〔2020〕4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0〕25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发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识
社会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度重视专业社会工作,自提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战略部署以来,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为与党政人才相并列的六支主体人才。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各镇乡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社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扎实做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年度新增持证
社工人数将列入对镇乡街道、机关部门年度平安综治考核。
二
积极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截至2019年底,
东阳市持证社会工作者为386人,距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服务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还有很大的差距。各镇乡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动员本单位特别是40周岁以下全体干部职工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参加考试情况视情况予以通报。
三
考务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日期
时间
科目
10月31日
下午
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11月1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2:00-5: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4.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三)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成绩合格证明)。
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1.一般情况的报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