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2019年9月1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的人员,于2019年9月1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9月2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4445/puangh2019/index.php?zsdwid=1)”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未达到招聘计划数人员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向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在招聘办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2:1比例的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9:00至17:00。考生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
6.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后,请在2019年9月26日9:00至9月27日17:00内登陆“普安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4445/puangh2019/index.php?zsdwid=1)”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加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少数民族2分(以身份证登记的民族信息为依据);
2.建档立卡扶贫户2分(需要提供建档立卡相关材料);
3.在职社会化工作者加2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五、考试、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考试工作在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制卷、阅卷。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科目、主要内容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试主要内容包括:工会理论和工会业务知识、时事政治、写作,总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0.6+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一下环节资格。
(二)加分确认及现场资格复审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通知。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0.6+预加分,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到低分确定;根据加分确认后笔试成绩排序情况决定是否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加分确认后末尾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者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学历仍相同的,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均确定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1.现场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到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县人社局一楼)现场进行加分确认。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暨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建档立卡扶贫户提供由乡镇(街道)或县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相关材料;
(3)在职社会化工作者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和县总工会出具的相关材料。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原件1份;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一下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0.6+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县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加分问题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作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及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进行公告。
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卷面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